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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音乐刑责大于过失致死 律师:与国际脱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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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威翰台北十九日电)立委谢国梁(亲民党,基隆市)今早表示,为保护智慧财产权,他将提案修正著作财产权法。遭法院判刑四月的飞行网(KURO)用户陈佳惠透过辩护律师表示,台湾著作权法过于严苛,下载音乐竟被判处比过失致死罪严重的刑责,显见台湾律法制度出现严重缺失。

立法委员谢国梁今早召开记者会,希望修正著作权法以保护创作人智慧财产权。对此,陈佳惠的委任律师陈镇宏下午在记者会中批评,台湾不但是全球第一个以刑法伺候智财权犯罪者的国家,刑责甚至比过失致死罪还严重,如此制裁可有必要?他希望立委明察。

他说,陈佳惠仅用KURO下载800余首音乐,并非检方所称的900余首,且未有散播图利行为,根据当时适用的旧著作权法,陈佳惠应享有新台币30000元免责权,行为不应构成犯罪条件;法院以市面CD每首歌35元的价格计算,不仅不符合网路音乐每首歌20至25元的行情,也违反消费者期望。

他表示,在全球所有国家皆以民事求偿的潮流下,陈佳惠是世界上首位因P2P下载音乐遭判处刑事罚则的消费者,显见台湾司法制度与国际严重脱轨。去年修订的新著作权法,不仅未明确规范消费者网路音乐的合理使用范围,同时也取消30000元免责规定,消费者权益未受合理保障,台湾司法制度严重倒退。

此外,他也忧心,检调单位如此轻易取得网路用户个人资料,凸显网民隐私权不受保障。根据统计,高达62%的民众表示仍将继续下载网路音乐,如何协调网民与业者利益,加强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有关单位当务之急,财团法人国际唱片业交流基金会 (IFPI)任意兴讼,却又对陈佳惠的处境表示怜悯,无疑是网路音乐消费者的最大恐惧来源。

陈镇宏呼吁立委与有关单位,全力修法保护消费者,将个人与非商业用条文除罪化,增订网路下载音乐的强制授权及合理使用规定,确保民众免于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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