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罚款增至35万

饮食业工会指成功检控机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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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浦慧恩香港报导/立法会三读通过提高违例欠薪刑罚的条例草案,将雇主违例欠薪的最高罚则,由目前罚款20万增加到35万,以及将监禁年期,由1年增加到3年。经济发展及劳工局长叶澍坤说,提高罚则可增加阻吓性,又强调,当局一有证据就会检控违例雇主,特别是有欺诈意图的更绝不手软。

不过,饮食及酒店业职工总会负责人潘文瀚就表示,虽有一定阻吓性,但成功检控机会较微。他举例指日前位于长沙湾腾湖阁渔村酒家突然结业,拖欠40名雇员约50万薪金,雇员估计该公司每月营业额超过100万,但公司仍然走法例漏洞,逃避出粮。

潘文瀚认为,政府通过草案是“踏出第一步,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但成功检控机会较微,因需要雇员证明雇主蓄意拖欠人工。”他说,雇主方面往往在账目及货物等方面做手脚,有诸多方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对于成功检控雇主较困难。即使成功检控雇主,又由于检控程序超过一年,原雇员已觅得新工,不方便多次请假出庭作证,最终未能成功检控不良雇主。

对此,潘文瀚表示早在去年年中,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曾提出一个有关保证金的构思;要求食肆提交保证金,一旦食肆结业后,雇员可从保证金支取赔偿,而保证金不足时,再由破欠基金补贴。但最后此方案被政府指触及《人权法》及《歧视条例》,因而未获得广泛社会咨询。不过,潘文瀚认同此方案,希望政府可以就方案进行广泛社会咨询。

另外,潘文瀚亦曾提议政府修改法例,使得欠薪雇主在没有合理辩解情况下,雇员可以用民事法检控董事个人而非该欠薪公司。同时他亦提议政府,“结业通知期”方案:食肆雇主知道经营困难,需要结业解决问题时,需提早通知劳工处,而不是到“拉闸”前后才让雇员知道。到目前为止,政府对潘文瀚的提议并未有回应。

另外,政府指自去年推出针对饮食业违例欠薪个案的措施后,饮食业欠薪情况已改善,申请破欠基金的宗数亦减少,去年第3及第4季,分别减少三成四及近八成。潘文瀚表示,与去年同期欠薪情况相比的确有所改善,不过,他指欠薪情况真正是否好转,需要等过完年后一段时间才能掌握真实情况,因为过往有很多食肆,过完年后才突然结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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