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阳小青被“免于刑事处罚”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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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铧采访报导)一审被判刑一年的《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阳小青已于10月17号获释回家,因为法院二审判决对他“免于刑事处罚”。阳小青是因为发表揭露湖南隆回县官员腐败黑幕的文章而被判刑的。他认为自己无罪,将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中国产经新闻报》驻湖南记者阳小青去年先后撰写了两篇有关隆回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报导。一篇题为《隆回一亿国资流失的背后 亿元到千万的离奇换算》。这篇报导揭露了隆回县个别县政府官员和私企老板勾结,把总价一亿多元的隆回造纸厂以两千多万的低价卖出。

阳小青的另一篇报导《左手倒右手“玩转”国资》讲的是价值两千万元的隆回县肉食水产公司在改制过程中,被秘密地以四百多万的低价出售给某县委领导的弟弟。

这两篇文章发表后,隆回县政府发出悬赏通知,缉拿阳小青。阳小青于今年新年前夕被拘押,理由是说他涉嫌敲诈勒索县委书记杨建新。今年六月一审时阳小青被判监禁一年。阳小青当庭提出不服,要上诉。

八月中旬二审的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公安指控阳小青“敲诈勒索”县委书记的证人谭小林当庭说出了事情的真相。阳小青的妻子龚杰告诉记者说—-

龚杰:“他在法庭上把整个经过都说了,他怎样被刑讯逼供;怎样来陷害阳小青。他说那个短讯是县委书记叫他发的,而且他给县委书记发信息、打电话都说是阳小青认不得这个事情。”

龚杰还说,当时谭小林给县委书记杨建新发了一个手机短讯,敲诈50到80万元人民币。公安方面说,谭小林被拘留期间供出阳小青是主谋。谭小林在法庭上说出真相,原来这都是杨建新指使他干的。

龚杰说,二审过后,法院的领导找到阳小青谈话,说他的案子有两个处理办法,无罪释放或是免于刑事处罚—-

龚杰:“当时他们说如果判阳小青无罪就会牵涉到县委书记的诬告陷害罪、伪证罪、国家赔偿,还有国内外媒体的炒作这些问题。所以谈话的意思就是说给阳小青一个免于刑事处分。”

结果,10月17号二审宣判时,阳小青被“免于刑事处罚”获得释放。阳小青告诉记者,他对这个判决感到不服—-

阳小青:“邵阳市中院用这种折中的办法实际上是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滕彪律师介绍,“免于刑事处罚”其实是有罪判决—-

滕彪:“‘免于刑事处罚’是一个有罪的判决,但是因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所以不需要通过关押的方式来解决。”

揭露腐败的记者被判有罪,而涉嫌腐败的原隆回县县委书记杨建新已于今年年初调到邵阳市政协任办公室主任。阳小青案二审之后,杨建新还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阳小青表示,他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阳小青:“我现在准备通过法律手段向湖南省高院依法提起申诉,讨回自己的公道。如果省高院能够依法还我公道,改判我无罪,我将依法提请国家赔偿和追究杨建新等人的诬告陷害罪。”

在阳小青获释的同时,中国又有另外两位通过写作针砭时弊的作者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捕,他们是力虹和陈树庆。阳小青直言不讳地说,中国记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没有一部新闻法。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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