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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妨害自由 重创警誉加重处分/“围事”案 叶信义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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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台北报导〕刑事警察局侦五队秘书叶信义涉嫌妨害自由案,经被害人提供案发时拍摄的监视画面,警政署认为叶信义等人行为严重影响警誉,先前刑事局与台北县警局所做的惩处过轻,昨天将处分案退回,要求重新开会加重处分,刑事局昨晚开会,决议将叶信义迳予免职处分。

另外,警政署认为,刑事局及台北县警局督察系统未善尽调查责任,没有查清事情真相,使事态扩大,警政署也要求追究督察责任,刑事警察局长黄茂穗也向警政署自请处分。

至于对中和分局侦查队的处分,警政署表示,虽然当初中和分局侦查队的12名官警,是误信叶信义的“情报”才赶抵现场,但重要的是,当警政署察觉事态不对,要求调查时,当天参与者却没有人主动说明,反而是等到整件事情演变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坦白一切,警政署认为有必要加重处分。

同时,由于12名员警越区办案,不但没有事先通报,返回队部后也未向上级通报,警政署也要求检讨中和分局侦查队长是否适任。

警政署是因为看到电子媒体昨天播放案发当时的监视画面,发现叶信义等人的行径比原先认知的还严重,认为已影响警察形象,遂要求刑事局及台北县警局重新开会检讨,对失职人员加重处分。

叶信义率12名官警前往桃园县观音乡闹事一案,刑事局对叶的处分,由原来的一大过改为停职处分,但刑事局昨晚再开考绩会,认为叶多次在考绩会中所做陈述都隐瞒事实,经媒体大幅披露,严重损害警誉,破坏纪律情节重大,决议迳予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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