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离婚获安排公屋有28宗

标签:

【大纪元11月2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1月29日报导)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孙明扬会指,03年至今,因与配偶离婚,在有条件策约下获安排入住公屋的个案有28宗。

孙明提表示,该28宗个案大部分都经社署转介,社署会先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背景以及经济状况,全面估其需要,他强调,当局会善用公屋资源,为有需要人士安排居住,也会酌情解决他们住屋的困难。

相关新闻
调查:多数在英港人受访者赞成取缔香港驻英经贸
移英港人倡英政府加强支援港人 吁港人大选投票
港自杀人数创2007年以来新高
港94%受访居民满意社协过渡屋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