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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收健康捐 出现首宗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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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政宜/苗栗报导〕苗栗县消保官昨天受理首宗“旧烟新卖”申诉案件,消保官询问财政部,确定2月15日前进口或出厂的旧烟只能收取五元健康捐,呼吁民众有类似疑义应保存发票向消费者服务中心申诉,电话一九五○。

苗栗市梁姓市民申诉说,财政部规定15日以前进口或出厂的烟品只能收取五元健康捐,出厂时间大致上可依据烟盒标示的有效日期往前推算。

他昨天上午到便利商店买两包洋烟,依有效日期推算,该烟显然是旧烟,但发票却印上健康捐十元,他向店员反映,店员竟说“店长没有交代”,拒绝退还五元,他只好向消保官投诉。

梁姓市民强调,该品牌洋烟的烟盒内早已注明2005年底停产,换句话说它不可能是今年2月15日之后才进口,可以确定属于旧烟品。

消保官黄国梁询问财政部赋税署,确定2月15日以前进口洋烟或出厂的国产烟品,都只能收取每包五元健康捐;至于如何辨识出厂或进口日期?黄国梁转述国库署官员说法,烟盒上以生产日期标示者,该署均认定为出厂日期,至于仅标示有效日期的烟品,官员建议消费者若有疑义,均可向各地消保服务中心申诉,再移由各地财政单位处理,凡是卖旧烟超收的五元健康捐,都须退还消费者。

〔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在台北市中山区经营便利商店的柯先生,昨日向本报投诉,批评健康捐上涨政府事先没有做好规划,现在出了问题,竟然要民众向零售商退钱,造成店家和民众交易纠纷。

柯先生抨击:“政府应该向烟商索取多出来的五元,而不是拿下游零售商开刀!”他抱怨指出,健康捐调涨问题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财政部本来就要提早规划,现在才来追查,问题当然越弄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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