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 律师杨在新被解聘

【大纪元2月7日讯】据悉,因为广西百色地区平果县的法轮功学员农有跃作无罪辩护,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于2006年元月26日被中驰律师事务所解聘。

早在2006年元月12日,在山东济南市为被劳动教养的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期间,就收到中驰律师事务所前任主任陈永才的电话告知,因杨在新律师为法轮功农有跃作无罪辩护,该所准备解除与杨在新的聘用合同,并要杨律师书面汇报办理该案的情况。

杨律师已将农有跃案件的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北京高智晟律师三次上书全国人大和胡温的材料、办理该案过程的情况汇报一齐寄送到广西区司法厅律管处。

2006年元月26日,杨在新律师收到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一份《通知》,说因杨在新律师未与该所签订继续聘用合同,杨律师已不是该所的执业律师。所以,从2006年2月1日开始,杨律师不能继续以该所执业律师的名义执业等内容。

杨律师认为,该所是在受到有关部门的压力后,才作出以上行为的。杨律师于1996年度起就一直在中驰律师事务所执业,2002度还是该所的合伙人,杨律师在该所工作至今已将有九年,而且杨律师以该所的名义对外还有大量的业务尚未办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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