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8000万 中行江西分行罕见大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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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继中行黑龙江分行日前爆出银企内外勾结、盗用巨额银行承兑汇票9.146亿元的大案后,中行抚州分行再爆腐败大案。原中行抚州分行临川支行行长何辉光和原抚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资金清算中心主任黄幼琴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累计金额近8000万元,21日在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仅何辉光炒期货就挪用公款达7729.7万元。

据中国法院网和新华网报导,1995年,时任临川支行行长的何辉光认为炒期货容易赚钱,经支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临川支行下属的临川振兴社成立临川振兴证券部,由临川振兴社出资 1000万元炒期货。1995年7月14日,临川振兴社以临川振兴证券部名义借款1000万元用于炒期货。几天后,何辉光被告知盈利100多万元,便萌发了自己炒期货的念头。

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何辉光在担任原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地区分行临川县支行行长、管理专班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7729.7万元人民币用于炒期货等营利活动。

公诉机关还指控,黄幼琴在何辉光挪用公款炒期货过程中,利用担任江西省临川振兴城市信用合作社会计计账员及原赣州地区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振兴营业部主任的 职务之便,采取做假账、隐匿借款借据、办理假贷款等手段,帮助何辉光挪用公款5061万元人民币以归还何辉光之前挪用的公款。案发时,所挪用公款还有本金 3729.7万元人民币未归还。

1998年3月16日,时任赣州振兴部主任的黄幼琴,在未办理任何审贷手续的情况下,以未办理工商注册的南康风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名义,在赣州振兴部为帅 木龙借款250万元。借款期限到期后,黄幼琴未为帅木龙办理任何续贷手续。至案发时,250万元借款还有198.92万元本金未归还。

目前,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何辉光提起公诉,以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黄幼琴提起公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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