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8000萬 中行江西分行罕見大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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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繼中行黑龍江分行日前爆出銀企內外勾結、盜用巨額銀行承兌匯票9.146億元的大案後,中行撫州分行再爆腐敗大案。原中行撫州分行臨川支行行長何輝光和原撫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資金清算中心主任黃幼琴因涉嫌受賄、挪用公款、違法發放貸款累計金額近8000萬元,21日在江西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據檢察機關指控,僅何輝光炒期貨就挪用公款達7729.7萬元。

據中國法院網和新華網報導,1995年,時任臨川支行行長的何輝光認為炒期貨容易賺錢,經支行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臨川支行下屬的臨川振興社成立臨川振興証券部,由臨川振興社出資 1000萬元炒期貨。1995年7月14日,臨川振興社以臨川振興証券部名義借款1000萬元用於炒期貨。幾天後,何輝光被告知盈利100多萬元,便萌發了自己炒期貨的念頭。

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何輝光在擔任原中國人民銀行撫州地區分行臨川縣支行行長、管理專班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7729.7萬元人民幣用於炒期貨等營利活動。

公訴機關還指控,黃幼琴在何輝光挪用公款炒期貨過程中,利用擔任江西省臨川振興城市信用合作社會計計賬員及原贛州地區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振興營業部主任的 職務之便,採取做假賬、隱匿借款借據、辦理假貸款等手段,幫助何輝光挪用公款5061萬元人民幣以歸還何輝光之前挪用的公款。案發時,所挪用公款還有本金 3729.7萬元人民幣未歸還。

1998年3月16日,時任贛州振興部主任的黃幼琴,在未辦理任何審貸手續的情況下,以未辦理工商注冊的南康風順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名義,在贛州振興部為帥 木龍借款250萬元。借款期限到期後,黃幼琴未為帥木龍辦理任何續貸手續。至案發時,250萬元借款還有198.92萬元本金未歸還。

目前,檢察機關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對何輝光提起公訴,以挪用公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對黃幼琴提起公訴。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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