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加拿大2005年度税表答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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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讯】问:国内带来的钱怎样报?

答:从中国大陆来加的移民因带的钱多,怕不申报,担心将来有一天会被查出挨罚。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在许多中国人的观念里,有钱和没钱是常用的,而收入和支出的概念反倒用的少,而在填报税表时,恰恰用到收入的定义。概括地讲,报税时当年的收入一定要申报,当年的生意收入可以和与生意有关的支出相抵,个人消费的开支大多不能和个人收入相抵。针对国内带来的钱,要分清是不是当年的收入。如果是出国当年的生意收入、投资收入、工作收入或其他收入,原则上都要申报。申报的办法和申报的数量会因来加拿大的时间早晚和收入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如果是出国前从银行取出历年的积蓄带到加拿大来,这不是当年收入,无需在报税时申报,但一定要留取相关的收、付、存的单据(包括在中国时的取款单据),以备将来万一被税务抽查问及该款项来源时,有据可查。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小孩牛奶金?

答:通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a. 你必须与孩子住在一起,而且孩子的年龄在18岁以下。b. 你必须是照顾和抚育孩子主要责任人,即你必须承担责任,如监督孩子的日常活动、满足孩子的需要,确保孩子生病时得到照顾等。申请人可能是孩子的母亲、也可能是父亲,或者祖父母或孩子的监护人。c. 你必须是加拿大居民。 d。 你或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一年以上)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受保护人士。

问:小孩送回国去了,牛奶金怎么办?

答:按规定,当你申请了牛奶金后,每当有情况变化时,你要尽快通知税务局,例如,当与你一起居住的孩子数量发生变化时,如家中有新的孩子出生,或有多一个孩子开始和你住在一起时;当孩子不再与你住在一起时,你都需要致电或去信通知税局;当你的婚姻情况发生变化时,需要填写Form RC65寄送税局。把小孩送回国去,由国内家人看护的,要通知税局停发牛奶金;随父母回国探亲,又回到加拿大来入托或上学的,则无需通报。

问:政府给的支票半年未存还能用吗。
答: 很多人由于搬家忘记通知税局更改地址或长时间离开加拿大,导致税局寄送的寄发牛奶金或退税支票过期未兑现不知如何是好。一般来讲,从支票日期起算,六个月内未存的算过期支票。您可拿着那些过期支票和有效身份证到税局去,在填写相关表格后,税局将旧支票留下,过4—8周会核发新支票给你。

下期答问重点:老年人报税和老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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