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指导意见”打压维权力量

【大纪元5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中共全国律师协会近日向全国各级律师协会和律师行发布“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后,引起许多内地的维权律师的批评,指责当局有意以司法行政来限制律师的维权工作。在香港一直关注和支持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律师表示,这个所谓的“指导意见”,完全是不合理的,是用以打压弱势团体,及律师的。

中共刚发表的“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的内容针对目前律师受理征地、拆迁等案件,提出一系列的限制,包括要求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应遵守报告备案制度,并规定律师行至少3人以上合伙人集体讨论决定等等。

何俊仁认为,中共就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所发表的指导意见“是利用这个权力来打压一些弱势群体自己找代表律师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也是打压一些有胆量为一些弱势群体,出声、出力、为其争取公义的律师,他们执业的权利和自由。”

他指出,这种打压弱势群体和律师的举动,完全破坏依法治国的精神:“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严重的倒退,对国家未来想要走向一个法治的国家,(在)这个政策(下)肯定是遥遥无期的。”

政策不能凌驾法律之上

何俊仁说,在过去一直以来,中共利用行政的手段,剥夺市民或是维权律师的权利和自由,他强调所有的政策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他解释:“如果国家的法律原本容许人民有选择自己律师的权力,那么这个政策就违反国家所订下的法律,这个政策应该是无效的……政府所订的行政政策和措施,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和范围之内,如果行政的指令和政策可以跨越法律,可以违背法律,那么这个国家的法治就完全受到践踏。”

何俊仁说,由目前看来,这个“指导意见”在很多地方仍然模糊不清,例如在许多同类的案件中拿一个做试验案例,是否也要报备批准呢?这方面有关当局可以有相当大的酌情权:“似乎现在中共司法部有很大的权力随时停律师的牌照,随时可以吊销他们的牌照和停止他们执业,就没有什么权力可以制衡它的权力,变成维权律师,甚至一般律师的执业自由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打压。”

何俊仁表示,维权律师在目前的环境下起到一定的作用,为弱势社群争取权益,甚至成为一个运动,而这个运动是根据法律进行的。他说:“如果连这个空间都不允许的话,市民不能上访、市民不能集会、游行、示威,现在连律师依法争取权益都不行?可能使得市民最后争取维持自己最基本权益和生存空间都被压缩,这样后果会很严重的。”

政府压迫埋状暴动危机

他担心市民在没有选择下,会采用法律以外的途径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可能会造成更多的冲突,严重的冲突,甚至是暴力的冲突,违法、非法的冲突,这是政府压迫下所造成的后果,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作法。”

他说这会在社会各个阶层埋下很多的计时炸弹,将来会有很多爆炸性的事件,造成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影响。

何俊仁表示,将会进一步在全球的网页上联署,要求当局撤销这个规定,争取对维权律师的尊重,还他们应有的执业权利和自由。

一直关注和支持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认为,中共就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所发表的指导意见“是利用这个权力来打压一些弱势群体自己找代表律师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也是打压一些有胆量为一些弱势群体,出声、出力、为其争取公义的律师,他们执业的权利和自由”。(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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