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336) 雇佣类绿卡的申请有的与现在雇佣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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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三百三十六﹕ 我是新加坡人﹐在美国大学拿得Ph.D.。目前在亚特兰大一家研究医院用H-1B 身份做PostDoc。H-1B的截止时间是2009年(第二次延期的)。我正打算申请EB-2﹐最近找到新工作﹐是波士顿一家生化公司。现向您请教:

1) 假如我选择去公司工作﹐可否能继续申请我的EB-2? 会不会受什么影响? 是否需要调整申请种类? 是不是说无论在研究机构或公司工作, 自己申请EB-2 并不受任何限制?

2) 万一生化公司出了问题﹐暂时无工作﹐而我已离开医院﹐请问﹐我的H-1B 仍有效吗? 可以继续找医院以外的其它工作吗?

解答: 答案取决于EB-2 的种类. EB-2 可以是由雇主申请劳工证开始办的﹐也可以是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办的。NIW 是不需要雇主的。所以﹐到波士顿工作并不会影响你的NIW 申请。如果你的EB-2 需要劳工纸(LC), 通常在你换公司后﹐LC就不能再办下去了﹐除非亚特兰大公司同意继续申请。 LC 是基于一个工作Offer 来申请的﹐ 在申请的时候即使你没有替亚特兰大公司工作﹐LC 还是可以继续申请﹐批准﹐且是有效的。

这个LC 或 NIW 是很重要的﹐因为你很可能就需要做第七年的H-1B 申请了。NIW 的申请是“前途未卜”的﹐最好不依赖NIW下的 EAD 来为波士顿公司工作。

如果你的H-1B转到波士顿那家公司﹐你的H-1B 就不在亚特兰大那家公司名下了。如果波士顿公司出了问题﹐你就要转成其它非移民身份或立刻找一家公司做H-1B的延期。如果亚特兰大公司又雇你回去﹐你需要重新申请H-1B﹐除非你失去波士顿那个工作时亚特兰大公司的H-1B还有效。

如果一个人拖到了第5年才开始办LC﹐往往他就会被捆在 LC 雇主的工作上﹐因为他指望着这个LC 使他有第七年﹐第八年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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