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公安部要求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大纪元6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采访报导)中国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日前表示,各级公安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他要求公安部门深入开展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研工作,未雨绸缪,早做工作。公安部门在处理中国各地的群体性事件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请听记者高山邀请西安的异议人士马晓明和贵阳的时事分析人士曾甯讨论这一问题。

记者: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今天说,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要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特别是一些突发事件。他觉的应该未雨绸缪,在这个时间做好工作。马晓明,您觉的群众突发性事件很多是和房地产有关的,像抗议啊、房地产强征啊、拆迁啊。您觉的突发性事件光靠公安部门来做好未雨绸缪的工作是不是会有效呢?

马晓明:这个问题实际上不是说靠公安部门去做,能不能预防或是能不能比较妥善的解决,它不是这样的一个问题。像这种大规模的,人数比较多的群体性事件,它往往与政府的行为有关系。比方说大的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原有的国有资产,所有人,工人或职工他们的利益遭受到侵犯之后,他们要起来反映;多次反映不成的情况下他们就要集体上访。还有就是你刚才说的房地产的纠纷,就这样的问题。

房地产纠纷背后的指使者、主谋和最大的获利者就是政府。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安系统完全操纵在政府的手中,就是替政府服务的,所以政府要这样子干的话,公安系统就要配合政府这样去打压群众。你像东洲村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还有前年在陕西榆阳地区三岔湾事件,调集了榆林市十几个县的武警和公安的力量,开枪把三岔湾农民维护自己土地权益的事件给镇压下去了。

记者:我们知道在八九年的时候,天安门学生运动的时候,当时是真枪、真弹的。后来中共政权说要吸取这个教训,用一些橡皮子弹或是摧泪弹。但是在最近的东洲事件中,公安局又真的开枪打死老百姓,后来公安局长被处理了。曾甯,您觉得中国在处理群体性事件当中是不是还没有吸收以前的天安门事件的教训呢?

曾甯:我想中共政权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应该说它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到吸取八九年天安门事件的那个经验教训,如果说政府也把它当中的一些悲剧性结果视为经验教训的话。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之所以发生,主要是因为民众各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它希望在政府方面能够讨得一个说法,能够在自己受到侵害的权益在政府这边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妥善的解决。

但是问题就在于,今天中国很多的群体性事件它表现形式是民众的权益,主要也是经济的权益受到侵害。这些表现形势,实际上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现象,它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原因。也就是说,民众的权益、民众的利益,和权贵的利益,和权势集团的利益,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在现行的这种体制下面,它是很难得到妥协的,很难得到调和的。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作为公安部门,它本身是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它扮演的角色首先是要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它必然就和政府是站在一块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众的权益和政府的权益,当他们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公安扮演的角色必然和民众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

马晓明:刚才你说的天安门广场的事件,不是中共政权吸取了那个教训,跟中共来讲,天安门事件不是一个它吸取教训的问题,现在的专制政府是沿用天安门事件经验的问题。它说天安门事件就是我要用武力、用暴力把你们的反抗打下去。

从那个时候到现在可以证明,邓小平或是他的后继人证明,这个方法是卓有成效的,足可以维持一时的稳定。它不是要稳定,它是要维护它的利益。所以它现在还是用这种办法,你不反抗就好,你一反抗我就用暴力来对付你。
 
记者:曾甯,既然政府和公安都是同一个利益集团,那么老百姓的社会不公正以及他们的冤屈都得不到申张。这样的话,以后的群体性事件还是会有增无减吗?

曾甯:是这样的,中国的民众在这样一个处于转轨变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里的中国民众来说,他们各种各样的权益,尤其主要的是经济的权益,会随着社会的转轨变型,经济的转轨变型,在这个过程当中,民众各方面的权益会进一步的受到侵害。

那么,公安工作和民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这样一种形势,必然它就会形成一种互相对立,甚至尖锐对立的这样一种关系。那么我想在今后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公安和民众之间的这种对立将会越演越烈,民众的维权抗争活动也会越演越烈。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讨论:保先教育对化解中国社会矛盾有无帮助
北京欲设机制压制群体性事件
中国研究加强处理机制
讨论:中国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多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