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新闻苛法 学者指政权高度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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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王珍综合报导)中共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一旦通过,条例将禁止新闻媒体发布未经批准的突发事件消息,否则将被罚款5万到10万元人民币。
  
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当局进一步收紧新闻自由的举措,是法治的倒退,同时也显示了中共政权的高度脆弱。

擅报突发事件=泄露国家机密﹖
  
据中国媒体日前报导,中国十届人大常委会正对包括工业事故、自然灾害、卫生健康或社会安全事件在内的突发事件应对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草案规定,中国新闻媒体如果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导虚假情况”“将受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事件的当事人会被当局以“盗窃、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被判监禁。

海内外反响强烈
  
该草案内容披露后,在海内外也引起很大反响。纽约时报援引北京的一位大学新闻学教授的话说,该草案可能会授予地方官员过多的权力,让他们可以判定什么人违法。
  
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也呼吁不要通过立法。该组织亚太部门负责人文森.布劳塞尔注意到,2003年萨斯在中国流行之后,中国媒体在报导民众健康和安全事故方面的新闻自由度有所增加。他对中国政府这次开倒车表示遗憾。
  
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表示强烈抗议,要求北京取消有关立法。
  
中国自由撰稿人戴晴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共这一新措施是违背中国宪法的。她说:“宪法里面规定的新闻自由,你怎么体现?宪法是所有的法律的总纲,你现在又出台一个新的提案,这个提案本身就是违宪的。”

程晓农:中共政权高度脆弱
  
普林斯顿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注意到,这次中国政府对新闻媒体的管制不是通过国务院新闻办,而是通过人大常委会来实施,这说明中国共产党连人大这块代表中国人民利益的招牌也不要了。
  
程晓农博士在接受据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限制媒体报导突发性灾害性事件是一个集权的党为自己的利益不顾全民利益的表现。
  
他进一步说,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大众传播媒体看作是自己的喉舌,现在连矿难、水灾这类自然灾害性消息都害怕,说明目前中共政权高度的脆弱,已经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了。

焦国标﹕法律精神的倒退
  
正在香港作短暂停留的中国学者焦国标在接受本报记者李真专访时,批评该法不仅违背了早前中共出台的伤亡事件不能作为国家机密隐瞒的条例精神,更违背了宪法保障新闻自由、采访自由的精神。
  
焦国标说:“它是一种倒退,它是一种法律精神的倒退,它是一种恶法。以前虽然对新闻管理很严,但像这样明确的用法律的形式去限制媒体,在中共建政以来还没有出现过。”
  
对于该法若通过,会对大陆新闻界带来怎样的冲击。焦国标认为,当然有部分人会感到灰心和无奈,但也有不少人相信:“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共) 会走到他们的尽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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