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富士康为什么敢如此倡狂?

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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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7日讯】不久前,在大陆最大的台资公司,号称雇用几十万大陆员工的世界著名贴牌加工企业──富士康集团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深圳地方法院不仅准予立案,而且立即冻结了两位被告记者的财产。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大陆的学者和民众,纷纷对富士康进行谴责。大陆最有影响的法学者之一,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对媒体发表评论,认为该案十分荒唐,他说“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所以(富士康的)诉讼对像是完全错误的。另外,法院受理此案后,没有做一个基本的审查,就采取措施查封了个人的财产,给人的感觉是任何一个环节都留下了严重的错误”。

8月30日,也就是消息传出的第三天,事情又出现了戏剧性的发展。富士康集团的法人公司──鸿富锦公司发表公告,表示将向深圳中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财产的冻结,同时将报社并列为被告,并将诉讼标的由3000万元改为1元象征性赔偿。但鸿富锦公司仍然坚持,《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有失实的地方,他们希望“秉持争取司法公断、还原事实真相”。

于是,被告人之一的翁宝宣称,这是新闻同业的胜利。但是,也有一些人清醒地看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富士康调整诉讼策略,只不过是早就精心策划的“迷局”的一部分。8月31日的《南方周末》发表一篇署名评论,指出富士康起诉记者,有多重的算计。

九月三日,原告和被告双方发表联合声明,说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从声明发表当日起撤诉。

早在两年前,富士康在台湾的母公司鸿海就曾在台湾提起过同样的诉讼,引起了台湾新闻界的强烈反弹,强大压力下,鸿海撤销诉讼。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在大陆重蹈台湾的覆辙呢?

评论的作者郭光东认为,富士康从上次台湾诉讼的经验中,知道一旦在大陆提出类似的诉讼,必将引起舆论极大的关注,而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看到的。富士康通过这一诉讼可以坐收一石三鸟之功。一是吓退媒体的进一步报道,二是给代工品牌及其消费者一个交代。三是以官司换时间。郭光东指出,富士康真正害怕的,是拿不到跨国公司的订单。由于一家英国媒体对富士康工人超时工作的报道,苹果公司正在组织一个大型调查,这种势头发展下去,对富士康非常不利。

郭光东所言,确有道理。但我认为富士康的算计中,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考虑,那就是事情一旦闹大,大陆政府会站在富士康一边,帮富士康把事情摆平。郭光东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只是他不便把这一点说破。

多年来,大陆政府和官方学者一直在为大陆糟糕的劳工状况辩护,他们最主要的理由是,如果提高农民工的权利和工资福利,海外资本就会把投资转移到劳动价格更低的国家去。这个貌似有理的理由掩盖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大陆农民工的工资远没有达到威胁出口竞争力的水准,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农民工的超低工资,形成了丰厚的超额利润,这些超额利润并非仅仅为富士康这类跨国公司所独得,大陆的权势集团在也分了一份。对这个基本事实最清楚的,莫过于富士康这一类跨国公司。

富士康还清楚地知道,相比之下,在富士康打工的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比起在其他许多企业的农民工要好得多。如果大陆当局真的关心农民工的福利,为何不对那些劳工状况更差的企业先采取行动呢?富士康之所以不怕把事情闹大,最大的底牌就在于此。因为事情闹大了,人们会更加清楚地看到,在侵犯中国的劳工权利方面,富士康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轻犯”。面对农民工基本权利普遍遭到严重侵犯的事实,人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真正应该对中国农民工糟糕境遇负责的,不是别人,正是大陆当局。

富士康诉记者一案最有讽刺意义的一个事实是,中共在外资企业强行建立工会,但是在这个涉及中国劳工权利是否遭到国外资本严重侵犯的争议中,却听不到他们的任何声音。富士康有没有违反劳工法,记者的报道是否失实,他们应该最清楚。但他们为什么要三缄其口呢?他们究竟代表的是谁的利益呢?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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