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标准国际论坛将在香港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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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香港大学法律系、公共专业联盟及国际司法组织香港分会,将于11月5日就普选——亚洲国际城市的国际标准,联合举办一场国际法律论坛,探讨没有普选的香港是否仍算“国际城市”。

出席今次论坛的有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前委员Rajsoomer Lallah为首的国际法律小组,他们将讲解如何界定国际城市的国际标准。主办单位将邀请各界于10月30日前就3条与普选相关的具体问题向小组提交他们的意见书,并会邀请已经提交意见书的团体出席论坛。

3条问题包括:一、香港现时的选举制度是否遵从《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b)并包含于《基本法》内的“普遍及公平普选”的国际标准;二、若不符合国际标准的话,香港的选举制度又应该是如何一个制度,特别在功能界别方面,才能达到国际标准;三、选举行政长官应该采用什么提名制度,才能与国际标准看齐。

公民党副主席黎广德在宣布国际论坛的招待会上说,关于普选如何达到国际标准,过去有国际专家参与普选的讨论比较少,相信这次论坛的报告出来后,会对港府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他并指出,特首曾同意,作为国际城市,香港的政制发展并不符合国际标准,而什么是国际标准并不能由几个人闭门商议,过去社会上很少这种讨论,所以特意邀请国际权威人士来港带动这种讨论。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公民党成员陈文敏说,关于政制改革的讨论仍是在过程中,虽然政府就绿皮书收集意见的咨询期已经完结,但他们仍会向政府反映他们通过这次安排所得出有关普选的国际标准的报告。

资深大律师Ruy Barretto说,港府有责任依从及符合国际标准:“简单来说,我们认为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很重要,因为这是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一个要素。”

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李志喜强调,在国际公约中港府继续有责任保证香港有一个符合国际法例的选举制度。
被问及是否无论香港实行哪种体制,最终都要合符《基本法》,陈文敏说,在《基本法》中提到的普选是要符合国际标准的。他又说,如果在《基本法》内提到的普选只随着政府意愿去随便下定义,罔顾国际标准,那将会是一件危险的事。◇


香港大学法律系、公共专业联盟及国际司法组织香港分会,将于11月5日就普选——亚洲国际城市的国际标准,联合举办一场国际法律论坛,探讨没有普选的香港是否仍算“国际城市”。(摄影:吴琏宥/大纪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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