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限定继承不限期回溯条款列立院议程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黄名玺台北二十日电)立法院今天将“民法继承编施行法增订第一之一条条文”列入下次院会议程。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质疑,此条文规定全体继承人都可溯及适用限定继承,根本是假弱势之名,护航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等。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中雄说,提案并未放宽强制限定继承受惠对象。

立法院中午程序委员会将国民党团提案“民法继承篇施行法增订第一之一条条文”列入下次院会报告事项议程。

条文内容规定,继承在民法继承编修正施行前开始,除了已经抛弃继承或限定继承者外,适用修法后规定。继承人已依修法前规定清偿债务超过继承所得的遗产者,超过部分,不得请求返还。此外,继承人没有超过办理抛弃继承的期限者,其期限由民法继承编修正施行日起,依修正后期限,重新起算。

柯建铭晚间受访时表示,国民党主导此案的党籍立委徐中雄在原本提案仅提及“未成年人、满六十五岁或无行为能力者”可以主张限定继承,但却为了配合中国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而主张“全体继承人”均可以溯及既往,国民党根本是假保护弱势之名、护航王又曾条款。

他说,民进党团主张“无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继承债务,不限期均可回溯适用限定继承。

此外,对于日前朝野协商共识,民法继承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修正继承人继承债务若为“保证债务”,如父母帮他人作保所欠债务,子女不再负继承义务。

柯建铭说,银行公会反映此举将会破坏金融体系,有继承遗产却不继承债务的问题,因此党团主张,继承保证债务,也仅以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徐中雄回应指出,国民党提案并未放宽强制限定继承受惠对象,仍是以无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者,即未满十八岁或受禁治产宣告人等;他只要求放宽回溯期,不能说只有三年内的人解套,施行前三年以上的弱势难道就活该倒楣?由于此法相当专业,请柯建铭认真研究法案文字,看清楚再来骂。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