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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县美浓破获跨国人口贩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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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二十九日电)高雄县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队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外事警官队、苗栗县政府警察局,在高县美浓镇一家卡拉OK查获台湾印尼跨国人口贩运集团,四位来台担任看护工的印尼女子被控制后卖淫,主嫌吴英宽、温秀龄、宋勇贤等六人今天下午被移送法办,警方并追查印尼中介男子“惠乔”。

被送办的是六十岁吴英宽、卡拉OK老板,有违反公司法前科;五十岁的温秀龄是吴英宽的太太;温新辉、六十岁,是卡拉OK合伙人;宋勇贤、六十二岁、有妨害家庭、伪造证件等前科,是中介公司金广利国际服务公司负责人,也是卡拉OK合伙人;吴荣珍、四十二岁,印尼看护工雇主;刘壬妹、四十五岁,印尼看护工雇主。

四名被害印尼女子是二十四岁“小慧”、二十三岁“香蜜”、二十二岁“妮妮”、二十三岁“艾咪”,以及三十岁台湾王姓女子。“妮妮”已被送回印尼。

吴荣珍、刘壬妹供称,不知道雇用的印尼看护工被吴英宽等人扣押在卡拉OK坐台陪酒、卖淫。

警方调查,吴英宽、温秀龄夫妇与温新辉等人合伙,2002年二月在美浓镇双峰街自宅二楼经营卡拉OK,为招揽客人,由温秀龄、吴荣珍及刘壬妹三人充当雇主,与宋勇贤合谋自印尼引进香蜜、小慧、妮妮看护工来台,随即被押到卡拉OK,从事坐台陪酒及性交易。如不从,吴英宽等人就恐吓要求偿还庞大中介费新台币二十五万元或三十五万元,否则就要卖给别人,让印尼女子就范。

印尼女子坐台、卖淫所得全部作为偿还中介费费用,只靠客人的微薄小费,寄回印尼,充当家用。

吴英宽为吸引更多客人,2007年十月二十四日到印尼,透过当地中介“惠乔”安排,十月二十九日带同一名印尼女子持三十天不准延长停留的观光签证入境,即安置在OK坐台陪酒、卖淫,

香蜜以印尼文写下日记,并注明坐台陪酒、卖淫的日期及所得。透过印尼通译知道,香蜜因母亲生病,来台担任看护工,希望能赚钱寄回家。但她抵台后即被押到卡拉OK坐台陪酒、卖淫。

香蜜在日记中表示,老板不准她打电话或写信回家,坐台陪酒、卖淫的全部所得都由老板扣留充当中介费。只能靠客人每次给的新台币两百元到五百元小费储存后寄回家用。一年十个月以来,她前后寄钱回家,每次新台币两万元。

“妮妮”受不了这种皮肉生活,采取不合作抗议,并扬言自杀,吴英宽害怕发生意外引发注意,于是将“妮妮”送回印尼。

“小慧”今年三月持居留证来台照护吴荣珍的父亲,即被宋勇贤带到卡拉OK控制行动自由,并胁迫卖淫,吴荣珍四月二十二日向入出国及移民署高雄县专勤队及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虚报逃逸,使之成为非法逃逸外劳。

“小慧”今年七月以电话透过电台主持人,向警方报案,高雄县政府警察局长黄昇勇指示报请刑事警察局外事警官队协助积极侦办。

警方专案小组掌握各嫌犯行踪,昨天下午起分别在高雄市、高雄县及苗栗县逮捕吴英宽等六人,并找到“小慧”、“香蜜”、“艾咪”印尼女子及台籍王姓女子,并起出护照、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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