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案 法官斥港府不坦白

指资料交白卷不可思议 结案聚焦中共“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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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章洪香港报导)台湾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4月提告港府入境处拒绝入境的司法复核案,前后历经4年的司法程序,3月5日终于在高等法院开庭进行实质审理。这宗备受国际人权界关注的案件,昨天进入第4天也是最后一天的聆讯。代表原告的资深大律师夏博义和代表港府的资深大律师冯华健在4天开庭期间,就双方证人证词的内容、涉及基本法、国际人权法规及公约等方面在入境管制上的适用性,以及中共炮制“法轮功黑名单”等问题,展开热烈的攻防。尤其在昨天即将进入结案陈词前的早上,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终于对港府两年多来没有就遣返原因提出具体事实证据、未能协助法院发现事实,正式表达强烈不满的态度,直斥港府对法庭“不坦白”。

此外,法官昨日批准原告盘问入境处刘姓官员。原告律师在盘问过程中,确证有关官员指两名台湾原告“不合作,拒绝回答”的证词不可靠。

在上午审理中,夏正民法官清楚的要求被告律师冯华健“不要再迂回,顾左右而言它”(Don’t beat around the bush),并说明港府到目前为止所有给法庭的文件,都没有任何关系到该案原告被拒绝入境原因的实质内容,全是空白及空洞的资料,目前法庭所获得的港府资料内容都被洗光了(wash clean),由此可显见港府对于法院,就像夏博义所说的并不坦诚(lack of candor),没有协助法院去发现事实;完全没有实质内容的资料,如何让法院裁判其拒绝入境的决定有无违反人权法律?港府这样的不坦诚,会使法院认为港府对法院不信任(no trust in the court)。夏正民指出,港府与香港司法应该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依法来审理任何司法复核案,但是港府律师目前代表港府所提出的所有资料,都是空洞、无内容,让他很失望,希望被告律师能转达港府此项意见。

夏正民指出,这种空洞、无内容的资料表现在去年已获法庭给予“公共利益豁免”的资料上。去年港府提交法院一份据称可以说明为何港府要求公共利益豁免,但必须“保持机密”而不能让原告律师看的文件,后来法官同意看了,也同意先不让原告看,然而,最后夏正民法官裁定那个所谓秘密文件没有他所期待的实质内容。

遣返后资料据称被销毁

另外,港府律师还声称,在2003年2月下旬遣返原告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所有关于原告被拒绝入境的证据资料,已按照港府处理入境监察名单的“标准程序”从电脑删除了。法官指出,80 名台湾法轮功学员被拒绝入境1个多月后,入境处就可以说政府所有相关资料都“依程序销毁了”,实在不合常理。

在昨天下午审理期间,法官再度要求冯华健确认:港府所能提供给法院的就是这些已经被销毁、空白无内容的资料吗?冯表示中午时间已联络到港府最高层的官员,可以再提供一份“秘密文件”。法官明确表示,之前提出的所谓秘密文件都没有实质的内容,到了最后一天审理,又再提出一份“秘密文件”,援用原告律师夏博义的话说,是“不可思议”。法官也表明不会看这份文件。


(大纪元记者潘璟桥摄)


台湾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4月提告香港入境处拒绝入境的司法复核案,8日进行最后一天聆讯。一批台港法轮功学员继续在高等法院外静坐抗议中共侵犯人权。(大纪元记者潘璟桥摄)


台湾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4月提告香港入境处拒绝入境的司法复核案,8日进行最后一天聆讯。一批台港法轮功学员继续在高等法院外静坐抗议中共侵犯人权。(大纪元记者潘璟桥摄)

盘问确证官员证词不可靠

昨天庭审的另一个焦点,就是原告律师要求当庭盘问(交互诘问)入境处刘姓官员(高级入境事务主任)的申请。在上午审理中,冯华健首先正式对法官表示反对盘问。在11时许,夏正民法官批准进行盘问,以查明关于刘证词中提到在遣返过程中有讯问台湾原告,而原告却“不合作,拒绝回答”的事实原委。夏正民指出,此举关系到入境处拒绝入境的决定到底有没有符合“程序上的公平性”,包括入境处官员在拒绝原告入境前,有无接见原告讯问入境理由等,并给原告机会作出说明等等,都关系到持合法签证人士对入境过程有合法期待的原告权益。

在下午两点半,刘姓官员到庭。在接受原告律师夏博义的讯问时,承认他个人并无亲自与其证词中所提的两名台湾原告有过任何接触,他被告知所谓台湾原告“不合作,拒绝回答”,是来自下属何姓官员的报告,但何姓官员并没有指明该两名台湾原告有“不合作,拒绝回答”的事实,而是概括笼统的指称当天包括原告在内一起被拒绝入境的其中23名学员的集体情况。冯华健随之亦盘问刘姓官员,试图说明入境处这样“集体处理”是“入境处的标准程序处理”。夏正民法官则询问程序上应就个别持合法签证的个人予以讯问其入境原因,还是可以针对“集体”进行处理,要求刘姓官员说明。原告律师在盘问中确证,刘姓官员在书面证词中并未陈明其并未亲自讯问两名台湾原告的事实,而且他并未被具名告知两名原告对询问不合作,因此书面证词的有关部分并不可靠。

原告促法官坚持司法公正

港台原告联合发言人朱婉琪在昨天审理后指出,“港府欺瞒原告和香港司法的处理方式,令人叹为观止”。她说:“港府在法庭上的表现,让台湾人民非常失望。我们返台后将向总统府及陆委会汇报此次审理的结果。虽然判决还未出炉,港府在法庭上隐瞒中共黑手,掩盖真相已经丑态毕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希望夏正民法官能代表香港司法,坚持‘一国两制’的法治精神,最后还给港台人民一个司法正义。”◇


3月5日,台湾法轮功学员4名原告和香港原告持抗议横额,带领港台两地约1百名法轮功学员,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金钟高等法院。(大纪元记者潘璟桥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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