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七

手写遗嘱在德州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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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由本报记者金沙编译,以飨读者。)

问:我有一所小房产。我正在考虑由我自己写一份遗嘱。一份手写的遗嘱有法律上的效力吗?需要有证人或者公证吗?

答:手写的遗嘱,叫做亲笔遗嘱(holographic will),在德州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基本上,这种遗嘱必须完全由你自己亲笔写,不能够打字或打印。和其他的遗嘱不同,亲笔遗嘱不需要证人使它合法。在德州,没有要遗嘱公证的规定。不过大部分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因为这样可以在进行遗嘱认证的法律程序时方便一些。 虽然一份亲笔遗嘱简单合法,我认为通常来说,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一点错误就可以使你的亲属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金钱。许多律师会索要相当合理的价格替你准备一份简单的遗嘱。据我所知,花钱找一个律师帮你写一份遗嘱是很值得的。

问:我在没有租约的情况下在同一所公寓居住了12年。我总是在每月的第3天付房租,因为我的薪水要到每月的第2天才会汇入我的银行账号。现在房东说他要在每月的1号收租,否则就要罚款。 这样做合法吗?

答:由于你没有租约,法律上你是按月付租的房客。也就是说,房东和你双方都可以解除这个关系,只要给一个月的时间搬家就好。法律上,房东也许有权要你在每月初一付租金,如果不按时付租就罚款。你的法律选择是按时付租或者停租,给房东30天的通知搬出去。实际来说,你应该和你的房东谈一谈,向他解释为什么你需要等待两天才付租。希望你的房东能够了解,为了保留你这个好房客而与你合作。

问:你说过,必须要有很特别的迹象才能够把车拖走。我有一条很大的停车道,人们经常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就把车停在那里。我需要放一个标志吗?

答:你提到的那项法律要求一个停车场的业主在拖走一辆不适当的车之前必须在停车场中立有告示牌。这些告示牌必须立在停车场的所有入口,必须说明可以停车的是哪些人,其他的人不可以停。告示牌还必须包含国际的拖车标志和一个一天24小时工作的电话号码,让车主可以找到他的车。如果没有这样的告示牌,业主就没有法律上的权利拖走他人的车,即使车子停的不对。 这项法律只适用于“停车设施”。

一个“停车设施”就是一个允许大众停车的地方。例如,一个商场或公寓的停车场必须要有告示牌。一个私有产业的业主不需要这样的告示牌,他也有权利把停错的车辆拖走。我们有权利假定我们可以把车停在一个停车场,但是我们没有权利假定我们可以把车停在一个私人的产业上。

问:我的小儿子经常有朋友到家里来玩。如果其中一个被我儿子的天竺鼠咬了,我会负担医药费的责任吗?

答:通常来说,如果孩子们在玩耍时受伤,父母不必负责任。要父母负责,他或她必须在照顾孩子们的时候对孩子们不加理会。对你儿子的天竺鼠也是同样的规定。

如果孩子们经常和天竺鼠玩,其中一个孩子意外地被咬了,做为父母,你没有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你知道天竺鼠咬人,别的孩子被它咬过,你就有责任做些合理的准备,保护你儿子的朋友不被它咬伤。如果做事不负责,例如不把天竺鼠关到别的地方,或没有告诉孩子们不要把它从笼子里面拿出来玩,可以算做没有理会,你就要负责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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