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驻加使馆接受法轮大法学会抗议书

【大纪元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强报导】5月15日中午,加拿大渥太华的法轮功学员在俄罗斯驻加拿大大使馆前集会,就俄罗斯当局13日配合中共强行遣返联合国难民、 法轮功修炼者高春满教授进行和平的抗议,呼吁俄罗斯政府不要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跟随中共配合迫害法轮功的国家。俄罗斯大使馆文化处参议舒马赫(Valery Chumakov)当面接受了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的抗议书。


在俄罗斯驻加拿大大使馆前和平抗议的渥太华法轮功学员。(Matt Hilderbrand摄影/大纪元)

清华教授惨遭迫害

现年73岁的高春满原为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自99年7月以来,中共对清华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迫害。其中有四十几位师生被非法判刑和劳教,许多学生被校方开除。高春满教授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离开中国到俄罗斯避难。2003年他向联合国申请难民身份,当年就获得了批准。2007年5月13日俄罗斯当局为了配合中共强行遣返了高春满教授。现在高春满教授在北京的儿子家。

俄罗斯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跟着中共走的国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俄罗斯大使馆参议舒马赫明确表示已经知道法轮功在中国遭受的迫害,了解法轮功学员的请求,并承诺一定将抗议书和《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等材料转交给俄罗斯大使。

最后,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的代表对参议说:“你了解事实,知道迫害是错误的,也了解我们(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俄罗斯是民主的国家,不再遭受独裁统治。”法轮功学员希望,已经抛弃了共产主义的俄罗斯能够在历史的关头做出正确的选择。

抗议期间,俄罗斯使馆内一名工作人员对马路对面的抗议群众和横幅进行了拍照。

在本报记者得到的抗议书副本中写道:“很遗憾看到俄罗斯政府正在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跟随中共把法轮功学员遣返回中国面临被迫害的国家,而法轮功学员唯一的罪名就是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作好人。俄罗斯作为一个民主国家不会忘记本国的公民在像今天的中国那样的集权统治下遭受的苦难。”

文中最后要求俄罗斯政府停止把在俄罗斯的法轮功难民遣返回中国并且保证他们在俄罗斯的安全。这也是为了维护俄罗斯自己的国际声誉。

俄㑩斯违反联合国《1951年难民公约》

俄罗斯是联合国《1951年难民公约》的签署国之一。抗议书援引了《公约》的第32条至34条。

第三十二条  驱逐出境

(一)缔约各国除因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理由外,不得将合法在其领土内的难民驱逐出境。

(二)驱逐难民出境只能以按照合法程序作出的判决为根据。除因国家安全的重大理由要求另作考虑外,应准许难民提出有利于其自己的证据,向由主管当局特别指定的人员申诉或者为此目的委托代表向上述当局或人员申诉。

(三)缔约各国应给予上述难民一个合理的期间,以便取得合法进入另一国家的许可。缔约各国保留在这期间内适用它们所认为必要的内部措施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禁止驱逐出境或送回(“推回”)

(一)任何缔约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为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其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

(二)但如有正当理由认为难民足以危害所在国的安全,或者难民已被确定判决认为犯过特别严重罪行从而构成对该国社会的危险,则该难民不得要求本条规定的利益。

第三十四条  入籍

缔约各国应尽可能便利难民的入籍和同化。它们应特别尽力加速办理入籍程序,并尽可能减低此项程序的费用。

(http://www.unhcr.org.cn/refugee_convention.ht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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