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观察】哈尼夫案与澳洲的两难处境

曾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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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讯】近日澳洲媒体最大的热点可说是恐怖嫌疑人、印度医生哈尼夫。

哈尼夫今年27岁,是持临时工作签证在昆士兰黄金海岸医院工作的印度医生。7月2日,在英国格拉斯哥机场大楼的汽车爆炸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不久,他在试图持单程机票离开澳洲时,在机场被逮捕。警方怀疑他与英国的恐怖攻击有关。

根据澳洲的反恐怖法案,警察只有24小时可以对他进行盘问,否则就必须释放或起诉他。但由于需要调查的材料太多,印度警方又拒绝与澳洲警方合作,虽然澳洲动用了多达300名警察,还从英国请来一位反恐高级警官,但还是未能很快查清哈尼夫与英国的恐怖攻击之间的联系,而不得不一次次向法庭申请延长拘押他的时间。

从那以后,媒体的焦点转向了对反恐法的讨论。澳洲在九一一事件及巴厘爆炸案之后通过的新的反恐法,除了将之前4个小时的盘问时间延长到24小时外,还引入了“dead time”的概念,就是仅仅拘押嫌疑人,而未对他们进行审问的时间。这个“dead time”,也就是“非审问拘押时间”到底应该有多长,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法庭同意,警方事实上可以无限期拘押嫌疑人。

随着哈尼夫被拘押时间的增长,人们开始讨论反恐法与人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悉尼晨锋报》发表文章说:“也许公正是存在的,但我们却看不见它了;如果说恐怖份子宣布他们已取得胜利的话,这就是他们的胜利:我们恐怖的程度决定了我们能够享有多大的公正。”

在媒体的压力下,警方于7月13号宣布放弃延长扣押哈尼夫的申请。正在人们猜测是这否意味着哈尼夫将很快获释时,警方在7月14日星期六对哈尼夫提出起 诉,罪名是支持恐怖活动。哈尼夫是伦敦汽车炸弹攻击案两名作案人的表兄,在到澳洲之前曾与他们住在一起,离开时将自己手机的SIM卡留给他的表兄使用。法庭宣布,将于8月31日开庭审理哈尼夫的案件。

一般认为,在警方提出起诉后,哈尼夫的律师可以提出保释。7月16日星期一,法庭批准了保释申请,保金一万澳元。然而事情在此时却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正在哈尼夫的律师准备到关押地点通知哈尼夫保释已获准的消息时,澳洲移民部长Kevin Andrews突然在堪培拉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宣布,由于哈尼夫的“品质问题”,他的457临时工作签证已被取消,因此按照移民法,他在澳洲境内已属“非法停留”,必须被移至专门关押非法逗留的外藉人士的Villawood拘留中心关押。如果法庭最终裁定他无罪,他将从拘留中心直接被遣送回印度。

在新闻发布会上,多名记者尖锐的质问移民部长这样做是否不公,因为这相当于移民部长使用行政权力推翻了法庭的保释决定。移民部长则表示,他的作法完全符合移民法,移民部有权拒绝给犯罪嫌疑人签发签证。

可以说,哈尼夫的案件之所以引来如此广泛的媒体关注,是因为它反映出澳洲目前所面临的两个两难处境:一个是收紧反恐法案与保障基本人权和公正之间的矛盾,一个是医生数量严重不足与引进外来医生之间的风险的矛盾,特别是此次英国恐怖事件的作案人全部都是医生。

反对反恐法的澳洲民主党领袖Andrew Bartlett在得知哈尼夫的签证已被取消之前曾说,哈尼夫在得到保释能否恢复正常的生活,将是对澳洲的一个“考验”。

在哈尼夫事件中,还可以观察到的另一个现象是:法律的“严厉”与舆论的“宽大”。如果说澳洲警方采用了比较“严厉”的手法处理哈尼夫案件的话,人们在媒体上看到的却几乎是“一边倒”的对哈尼夫的是否受到公正待遇的关注。这种关注让警方一直感到某种压力。

也就是说,执法者和媒体之间,似乎是互相制约和平衡的,而不是 像中国那样,无论党和“政府”做了什么事,媒体所能做的只能是替党宣传和解释,以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也许这就是西方自由媒体与“党的喉舌”之间的最大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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