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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力霸掏空弊案 官员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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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特稿

今年初爆发的力霸掏空案,根据检方起诉书,犯罪被告达一百零七人,犯罪时间自1998年至2006年底,遭掏空金额达七百三十一亿元以上;但这宗长达十年的金融犯罪,金融监理单位不仅视而不见,还要求银行团对力霸集团纾困,让力霸的窟窿愈养愈大,相关官员即使未特意包庇,也是严重失职!

“冰冻三尺,非1日之寒”,力霸案并非一朝一夕形成,力霸与嘉食化两家公司逾二百八十亿元的贷款,大多是十年前就取得,而且在1998年国内爆发本土型金融风暴后,力霸集团就开始向财政部申请纾困,诚如前金管会主委施俊吉所言:“力霸十年前就有问题了。”

一个十年前就存在的重大金融弊案,政府金融监理单位却可以一直拖着不处理,等到力霸及嘉食化声请重整、中华银行出现挤兑风暴、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潜逃出国后,金融监理单位才出面收拾烂摊子,但遭掏空的七百多亿元,几乎已无法追回了,最后还是得拿人民的血汗钱去补。

金融监理单位 人谋不臧?

人民无法理解的是,为何台湾花了数十年时间建立的金融预警制度,总是无法防弊,为何总是要等到金融弊案爆发,事情已无法收拾后,金融监理单位才会出面善后,到底是制度问题?还是人谋不臧?

政府三年前成立金管会,就是希望能利用“独立机关”的优势加强金融监督,但金管会的官员几乎都来自原本隶属财政部的金融局、证期会、保险司及中央银行的金检处,除了换了个招牌、多了几位委员之外,金管会的本质还是没有变,同样一批官员,对力霸集团也采取同样放任的态度,也难怪检调单位会质疑官员“包庇”。

力霸案不仅重创政府威信,也对国内金融市场伤害甚钜,类似事件不能再重演,政府应好好整顿金管会,只是一位金管会主委请辞、一位银行局长请调,无法解决金融监理单位累积多年的沈痾,过去十年来主管中华银行、力华票券、友联产险等力霸集团旗下企业的官员,行政院都应主动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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