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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 银行放贷成数恐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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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银行的房贷成数未来恐将再度降低,有鉴于自今年起,地价税、房屋税等税收,也将纳入优先于一切债权与抵押权的名单,为避免未来债权受到侵蚀,银行公会昨日建议,银行业者在放款时,可先将税收金额扣除,避免未来房贷户欠税造成损失。

税捐稽征法在今年1月12日修订,该法第六条规定,“税捐之征收,优先于普通债权。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之征收,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这项修订的变动在于,原本“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的税收内容仅有“增值税”,但今年进一步扩增至“地价税”及“房屋税”。

银行业者担心,虽然地价税与房屋税每年开征,但纳税义务人是否欠税,除了税捐机关外,银行根本无法透过任何机制全面掌握,造成资讯不透明。

现行房屋税条例又规定,只要纳税人滞缴超过30天,就可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但此类税捐受到“优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的保障,恐怕造成平常税捐机关“积压不送”,等到银行强制执行时,才跳出来主张五年核课期未缴,要求拍卖金额优先还税款,造成银行严重亏损。

为因应今年“税捐稽征法”的变化,银行公会昨日以临时讨论案进行讨论,在归纳各银行的意见后建议,各银行除了在民众申办不动产抵押借款时,要求出示近几年的房屋税、地价税完税证明外,考量房贷为中长期借款,每年要求检视民众的缴税纪录有困难。

因此,建议各银行,得以最近年度房屋税及地价税的核课金额为基础,估算应纳税额一定倍数的金额,在鉴估值中直接扣除,以核实计算放款值。

不过,这也就意味着,银行未来对房贷放款成数,恐怕又会继续降低,造成银行、房贷户的双重损失。对此,银行公会昨日建议,由主管机关转请税捐机关,比照公路监理单位建置“公路监理加值网”,公告车辆欠税或罚金的相关资讯方式,将相关房屋税、地价税未按时缴纳的资讯于网站公告,或报送金融联合征信中心建档,以避免债权银行处于资讯不透明的状态中,影响承做房贷业务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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