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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畜牧屏东长治养猪场被环保局裁定停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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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三日电 )大统畜牧公司在屏东县长治乡的养猪场因绕流排放一年内限期改善二次未改善,被屏东县环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裁定停养,大统畜牧今天表示,将提出行政诉愿。大统长治畜牧场至今因废水已被罚了近一千五百万元。

大统畜牧长治养猪场已有三十五年历史,是东南亚单场最大养猪场,目前有十一万多头猪,员工三百多人,全盛时期有十七万多头猪,员工八百多人。

大统长治场因是东南亚最大养猪场,民国七十六年环保署推动养猪废水处理设施的设置时,各养猪场纷纷观望大统的态度。

但大统动作缓慢,环保局在限期改善二次后,从民国七十九年七月二日开始,按日连续处罚一百七十二天,每天罚六万元,一共罚了一千零三十二万元后,大统兴建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废水才符合放流水标准。

之后,大统因废水处理设施操作不善,排放的废水经常不合格,惹得附近居民民怨,经常被民众检举,环保局也时常前往稽查,从民国八十七年八月六日到这次被停养,大统一共被罚了三十八次,罚金四百五十七万元,一次罚款或六万元或十八万,最高的一次是罚五十五万元。

环保局表示,大统畜牧这次被裁定停养,主要是当初设置废水处理设备时未考量大雨突增的水量负荷,且未依规定做好雨水、废水分流措施及可能超量饲养猪只产生的废水量增加,导致养猪场遇大雨时就会发生废水输送沟渠无法容纳激增的雨水和废水,大量溢排至毗连的农田水利沟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绕流排放情节。

环保局说,从民国九十二年开始,大统因绕流排放被罚了十三次以上,但一直未改善,去年八月、九月和十一月又被发现绕流排放废水,今年五月又再被稽查到,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一年内经二次限期改善仍继续违反本规定者”的“情节重大”认定事证。

环保局六月二十三日函文作成“停养”的裁处,因考量猪只已在场饲养和员工生计,于是给予文到一百八十天内猪只出清的期限。

大统畜牧总经理邱茂盛表示,他们六月二十七日收到公文,今天下午公司开会决议,将改善排放水沟渠,并依规定在一个月内提出行政诉愿,如果不成,再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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