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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一拖拉库债 可望成绝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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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民法继承制度将有重大变革!法务部和跨党派立委考虑联手修改现行民法继承制度,把目前以“概括继承”为原则的法条,修改成全面采取“限定继承”制度,彻底解决当前“父债子偿”、连刚出生的婴儿都可能背负父母债务的不合理现象。

对此,不少朝野立委都表支持,且日前已召开公听会讨论修法议题,对未来修正案在立院过关表示乐观。

据了解,引发国会和行政机关决定修法的主要原因是,现行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3个月内未声请“限定继承”,视同接受概括继承,届时无论遗产或负债都要由亲人一并承担,因此发生婴儿或青少年背负父母钜额债务,甚至还有少年因担心爷爷承担父亲债务而弑亲的不幸案例。

以7月26日的嘉义弑父案为例,林姓少年不满父亲在外欠下大笔债务拖累家庭,愤而持刀弑父,林姓少年向检警供称弑父的理由竟是:“帮爷爷解决问题”,可能以为父亲死了,父亲所欠下债务就会自然免除。

法界人士表示,林姓少年的想法是错的,因为依现行民法继承编的法条规定,除非家属去法院办理“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手续,否则林父死亡后,债务仍会转嫁到继承人的身上;林姓少年弑父案可说是近来因不懂法律而产生的人伦悲剧。

半岁幼婴千万债务上身

还有一起著名案例发生在台中,养猪为业的台中县民林守仁11年前过世时,留下约1600万元债务,因林妻不懂法律,未办理抛弃继承,因此所有债务由林妻和4个不到10岁的孩子共同概括继承,当时最小的儿子仅6个月大,也要负担父亲上千万元的债务。

法界人士指出,承审本案的彰化地院虽在6月25日判决林守仁的成年长子林学勤可办理抛弃继承,但因法条未规定未成年人可在有完全行为能力时抛弃继承,因此一审判决是否会被高等法院接纳,不无疑问,如能修改现行继承制度,应是釜底抽薪的办法。

部分学者主张不必大修

不过法务部内有反对意见,部内由外聘学者组成的“民法继承编研究修正专案小组”,认为只须扩大适用“限定继承”的范围,主张法条改成当继承人“知悉”继承或“知悉”具有继承资格时,才开始计算“限定继承”的时间,但此意见与法务部和朝野立委的立场相左,一般认为被采纳的可能性不乐观。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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