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国:新年伊始,我为中国人民的人权觉醒骄傲

——读《14070位中国公民敦请我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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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讯】我为我是一个中国公民而骄傲,因为中华民族是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民族,也为自己力量单薄不能为我的祖国贡献些微力量感到羞愧。我接受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熏陶,也接受着华夏大地对我的抚育之恩,我们的民族看似繁荣昌盛的外衣下,国家和民族正面临着各种矛盾和危机,中国人民也正经受着新三座大山压迫和剥削,我却即不能为我伟大的中华民族和人民分忧解难,也不能为民族未来危机排难除险。

2008年元旦伊始,我看到我参鱼签名的:《14070位中国公民敦请我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文章发表,当我读过一遍后又再读了一遍,感到心中一阵轻松,很是快慰。因为我在这里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至少看到了中国人民觉醒的希望,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人民对人权价值的觉醒,也看到中国政府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等同志对中国人民人权的高度重视和承诺,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问题上中国人民与中国政府领导的互动和呼应,标志着中国人权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遍共识。对人权认识的提高是社会又一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标志着中国人民自身和中国政府都将达成共识依法保护国家公民的人权,也是中国政府即将步入依法治国实质性和关键性的一步。它包含:生命权、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免受酷刑权、司法救济权、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开审讯权、无罪推定权、迁徙自由、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14070位中国公民敦请我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从多个方面分析提出了法律关系和修改意见,他基本体现了中国人民共同的呼声,希望中共中央、中国人大和中国政府郑重参考该文章所提出的意见。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特殊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自身领导地位,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帝国主义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在党的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采取了系列特殊措施,虽然保证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但也给社会和人民造成很多问题和错误,现在已进入21世纪。21世纪是民主,人权,法制的年代,顺应浩浩荡荡历史潮流,建设配套法规保障公民正当合法基本人权成为一项光荣而艰钜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应尽义务,按照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履行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承诺,尽到中国的义务和责任,也真正在行动上起到表率作用和执行人权公约的楷模,解决和理顺国家管理和法制建设上的不合理问题和现象,确保执政为民、依法治国是任何执政党和政府的法宝,也只有这样才能深得民心,国泰民安。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中国的贯彻落实将有效改善中华民族和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的信用声誉和信用地位,有利于中国政府改善国际关系和平共处。希望通过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共同努力实践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造福人民和造福子孙,为中华民族的团结稳定昌盛作出应有贡献,建设真正和谐社会,为中国大国崛起梦努力奋斗!

2008年1月4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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