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博文:陈水扁被捕给大陆反贪的启示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1月17日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已于11月12日被扣押入拘留所﹐罪名是贪污及洗黑钱罪。陈水扁被押虽然体现台湾的民主法治精神﹐但未审即捕即判﹐是否合法﹐实在值得探讨。在司法上﹐凡要判某人有罪﹐应先审后判才算合法。而陈水扁案未经审讯即被扣押至今﹐完全违背司法制度﹐未免令人不信服。

如果站在民主法治及中肯立场来评论﹐笔者可以大胆指出﹐台湾两岸官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贪污腐败。不过平心而论﹐大陆的贪官比台湾的贪官更贪得猖狂﹐无法无天。举个实例来说﹐大陆以江泽民为首的贪官集团﹐13年内共贪污了国家人民血汗钱达6千亿美元之钜﹐逃出国外的贪官家属﹑太子党共35 万人。胡锦涛上台之后﹐由于展开反贪运动﹐但缺乏民主法制及人民言论监督制度﹐故反贪只是和风细雨﹐只打“小苍蝇”不敢打“大老虎”﹐根本未能动贪官江泽民一根毫毛。

如果马政府说陈水扁把三千万美元汇到瑞士及开曼群岛是贪污及洗黑钱罪﹐那么江泽民父子把贪污得来的2百亿美元汇到瑞士及开曼群岛﹐为何不构成贪污及洗黑钱罪呢﹖据可靠资料透露﹕今年大陆贪官逃跑到国外共一万五千人﹐赃款达一千亿美元。大陆贪官的无法无天与台湾陈水扁官员来比较 ﹐真是大巫见小巫﹐不成比例。

今次马政府把陈水扁扣押初步表现了民主法制精神﹐但在司法上未经审判即判有罪是对法律不公的表现。不但在国际上被非议﹐在台湾本土也不能令百姓信服。因此﹐陈水扁在捕之后高呼“政治迫害”、“司法不公”口号。

假如马政府把案子调查得一清二楚﹐在经过法律审判之后定罪的话﹐一方面令人信服﹐另一方面把陈水扁的抗议声浪也压下去了。但是﹐刚刚相反﹐陈水扁未经法庭审讯即被捕入狱﹐实在是台湾司法制度失败的明证。据资料透露﹐自李登辉﹑连战﹑宋楚瑜﹑马英九出任台湾领导人期间﹐国民党留下来几百亿党产至今不翼而飞。这个案子到如今马英九上台后依然不敢透露出来。陈水扁在押时也声称手中握有连战签字的一亿之支票一张。如果不是事实为何陈水扁够胆在大庭广众中大声疾呼﹖这说明了台湾司法制度漏洞百出﹐与欧美国家相比较﹐还是落后不健全﹐还需加倍努力去学习观摩﹐才能真正把台湾变成一个民主法治政府。

不过笔者对今次马政府的反贪行动﹐仍然给予一定评价。因为台海两岸的贪官实在是祸国殃民﹐受到人民的唾弃。反贪无论在哪个政府﹐都会获得民心拥护。故笔者认同台湾马政府的反贪行动是给大陆政府一个好榜样。起码在民主法制中比大陆进步。君不见大陆的江家帮﹐贪官﹐从江家父子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高官都是大贪污犯 ﹐是吸人民的血的魔鬼。在江泽民的包庇下﹐至今还在中南海﹑作威作福﹐丝毫不受法律制裁。例如江泽民走狗曾庆红﹑贾庆林﹑李长春﹑罗干﹑周永康﹑吴志明﹑ 薄熙来﹑陈良宇﹑江泽民几位“情妇”;儿子江棉恒举不胜数。胡锦涛如要建立一个真正民主法治政府﹐必须要学习台湾的民主风气﹑人民言论自由﹑人民监督的制度﹐反贪才能成功。如果畏手畏脚﹐前怕虎后怕狼﹐加上“独裁”、“特权”的坏风气﹐大陆反贪永远不会成功。因此﹐笔者建议胡温政府一定要下定决心﹐建立真正的民主法治制度﹐建立人民言论自由制度﹐取缔“特权”﹑“独裁”制度。通过法律把江泽民大贪官﹑卖国贼及一群小妖抓起来﹐经法律审判后治罪﹐才能获 13亿人民﹑海外几千万侨民的拥护﹐才能真正建立民主法制国家。(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英媒体报导陈水扁遭声押
日媒:陈水扁被捕  朝野对立加深  状似南韩
读者投书:共产党对普通人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绞杀
读者投书: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捍卫香港的自由与权利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