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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成典涉诈领助理薪 蓝营抱屈绿指应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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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叶素萍台北9日电)前立委吴成典涉嫌聘任自家人担任助理,诈领薪资被起诉。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立委亲友只要对立法及选民服务有建设性,也可担任助理;但民进党团认为,应该避嫌。

金门地检署指出,吴成典于民国91年2月1日至97年1月31日、担任两届立委期间,妻子邓琰系担任他聘用的公费助理,许励宏则是金门服务处主任,三人明知立委公费助理薪资是由立法院编列预算支应,依法应实质核销,竟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张硕文对此表示,吴成典遭检方求刑15年,根据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规定,目前113位立委中,有很多立委都是以家人、亲戚担任国会助理一职,只要能帮得上忙,对立法及服务选民有建设性,都有资格担任国会助理;若检察官以此认定为吴成典盗领助理薪水,实在是太委屈了。

张硕文认为,若立委有任何违法行为,检方当然可以依法处理,但若立委本身依照立法院相关规定做事,检察官不需藉“办大人凸显自己的声望”,这样很不适当。

民进党籍立委高志鹏指出,有些立委会聘请亲人做助理工作,帮忙处理陈情案件,但是这位亲人助理可能一年处理一件,也可能一天处理很多件,界线在哪里?这是事实认定问题,有些麻烦,应该还是尽量“避嫌”,否则很容易被人家认为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立法院预算中心人员表示,依照立法院组织法规定,立法委员每人得置公费助理8人至14人,由委员聘用;依立法院内规,每位立委得申请新台币40万元助理费。

该名人员也表示,立委公费助理是否有实际从事助理工作?或者派驻地方服务处服务选民?这涉及立委自律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范,预算中心只能按立委申报的助理人数核销助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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