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颖:我家乡几则视生命为草芥的故事

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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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在我老家那座有2000多年历史的川西小城里,流传着许多神乎其神的故事,而让我记忆最深的有三个,都与死亡有关。
  
最早一个,发生的年代不详,说的是一个三岁小男孩被判死刑的故事。此事虽没有明确记入正史,但多数老年人相信其确实发生过。
  
故事与一个官声还算可以的县官有关系。此人饱读圣贤之书,为官也还算清正,只是有时显得有些迂腐。
  
某日,该官巡城,在城楼上见城下有一小男孩正因某事不顺意而向抱他的婆婆撒泼,挥小手在婆婆脸上打了几下。
  
子孙对老人不敬,甚至动手,在县官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该官当即叫人拦下婆孙俩,要治孙儿不孝之罪。此罪在当时是重罪,可处极刑。
  
婆婆赶紧跪下给孙儿求情,说孩子不懂事,请大老爷开恩。
  
大老爷当即命旁边的小贩端来一碗凉粉,故意将两只筷子颠倒,交给小孩,小孩拿起筷子,将其颠正回来,然后开吃。
  
县官当即申斥老妇人说:他能识筷子颠倒,还敢说不懂事?
  
以此为证据,判孙儿忤逆罪成立,令人将其从城上扔下处死。并以本城出孝子案为由,自降城墙三尺。
  
第二个故事发生于清朝中期,讲的是一个鸡公车(独轮推车)夫看热闹被砍头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某日官府在落魂桥头处决死刑犯,当日判斩犯人6名,刀斧手一阵乱刀砍过之后,地上却摆着7个人头。清查现场才发现,被多杀的那个,是一名鸡公车伕,因天热,光着膀子,脖子上又挂着推车的板绳,样子颇像囚犯,且因现场拥挤,跌入场中,被顺手杀了。后县衙门赔薄棺一副,白银15两,家人除了怪他不该乱看热闹,也再没别的言语。
  
第三个故事发生于民国初期。一个卖染料的人因为回答问题有误而被枪毙。
  
其时政府严令禁烟,凡贩卖烟膏子(鸦片烟土)的贩子,一旦被抓,就地正法。某日,县长突击搜查北郊一处名叫桃园的乱葬岗,此处乃黄赌毒汇聚之地,抓获可疑人员数名,烟客赌客嫖客皆有,但未抓到毒贩。县长不信,挨个亲自再审,其中一位穿着最好的人嫌疑最大。该人自称姓高,说是从邻县来本地卖膏子,顺便看热闹,糊里糊涂被抓了来。
  
县长一听,大喜过望,天下居然有此等蠢贼,敢如此不打自招。当即令人以贩卖烟土罪,将其就地正法,并令人将其丢在路旁的货篮拿过来收赃归库。结果,篮布一掀,大家都傻了,那里面全是染布的染料,川西方言,称此也为膏子。此膏子非彼膏子,那位卖染料的,惊慌之中答错问题,众公务人员立功心切,一条生命,便像草芥一样被摧杀了。
  
后高膏子的家人来县讨说法,县府大笔一挥,给其一纸判决:“依律,戒后复吸,以贩烟论处。高犯即属此列。”
  
高膏子的罪名就这样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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