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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预计520后召开基本工资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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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十四日电)全国产业总工会今天到劳委会陈情,要求每年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及尽快让劳基法全面适用于所有受雇者。劳委会表示,受雇者纳入劳基法保障在明年底将全面完成检讨;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今年仍会召开,目前正作业中,预计在五月二十日后。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处长黄秋桂表示,目前未纳入劳基法范围的受雇劳工约三十一万人,预计明年底前逐步完成这些职类是否应适用劳基法范围的检讨,今年六月开始,劳委会将首先检讨“工商团体”、“私立幼稚园教师、职员”两职类,若无窒碍难行状况并经行政院核定,最快今年底上述两职类就可纳入劳基法范围。

她说,目前未纳入劳基法的职类许多是因为工时难以认定的关系,例如家事服务类,劳委会也将全面检讨劳基法工时、工资的规定,考虑到部分工作者的特性,是否做部分修正,以符合现况。

在基本工资方面,黄秋桂指出,劳委会今年仍规划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会,由于审议委员在去年底已到期,目前仍在进行遴聘作业中,基本工资调整属重大政策,应该五月二十日后才会完成基本工资审议委会的委员遴聘与召开。

她说,对于基本工资的调涨,劳委会没有预设立场,将由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依照整体状况考量,做出是否调整的决定。    

1996年劳基法增订个别行业若适用劳基法窒碍难行,可排除在劳基法外,因此,到目前为止,包括受雇的医师、律师、会计师、营养师、大地技师,工商业团体会务人员、已完成财团法人登记的私立幼稚园教师、职员,自由职业团体及家庭帮佣外劳、看护工外劳皆仍无法适用劳基法。

劳委会主委卢天麟在去年十一月底宣示,目前被排除在劳基法外的三十一万受雇劳工,将逐步纳入劳基法保障,2009年底前将完成检讨,让所有劳工都适用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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