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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提证据 指绯闻录音带非谢长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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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五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管碧玲今天表示,十年前高雄市长选举,前市长吴敦义绯闻录音带并非民进党主席谢长廷提供,而是另有其人,提供的人还与吴敦义小姨子吵过架。管碧玲并邀请相关人证说明,希望社会勿扭曲是非。

前高雄市议员陈春生于2006年十二月间召开记者会,指控谢长廷于1998年高雄市长选举前,提供国民党市长候选人吴敦义绯闻录音带给他,谢长廷因此向检方提出诽谤及违反选罢法告诉。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无积极证据证明陈春生捏造,予不起诉处分。

管碧玲、前吴敦义助理胡耀仁及曾任陈春生辩护律师的高宗良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胡耀仁表示,1998年陈春生公布录音带之后,他们接获高雄市政府员工讯息指录音带为某家金子店提供,他与吴敦义小姨子一同前往金子店,并为此与女老板大吵一架,且据他了解侧录者应为军方人员,因此,并非如陈春生所言,录音带是谢长廷所提供。

高宗良表示,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及陈春生日前记者会指谢长廷将录音带交给陈春生时,已经请台大教授江文瑜鉴定过,但江文瑜鉴定录音带时间是陈春生公布录音带后,才委任他交由江文瑜鉴定,因此并非事前就鉴定过。

他也说,陈春生指手上录音带为母带,但当时检察官一直在追查母带,林春生为何不拿出来?且检方并未鉴定过母带上有所谓谢长廷的笔迹,但为何邱毅称已检验过?若确实是母带,请检察总长立即查扣,鉴定还原历史真相。

管碧玲表示,当时吴敦义告陈春生诽谤案的判决书中已说明,陈春生所称有人提供的录音带,就是记者会播放的录音带,当庭也已经交出,为何现在陈春生手上还有母带?若真的是谢长廷提供,母带应该在高雄地院,而非在陈春生手中。

此外,管碧玲更出示,所谓陈春生2001年写给江文瑜的信件,信中写“吴敦义绯闻录音带鉴定一事,承蒙见义勇为,他有生之年铭感五内,无以为报;录音带为真人真事,吴敦义在电视上说,﹃迟来的正义,终究是正义”,可谓是得了便宜又卖乖,举头三尺有神明,他一定会战到最后一兵一卒﹃。﹂

管碧玲表示,由此人证、物证可见,录音带并非谢长廷提供,而是另有其人,且陈春生日前记者会所说的都是谎言,希望社会是非不要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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