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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女大盗 二审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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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活跃于国内珠宝界的四十九岁陈姓妇人,涉嫌迷昏瑞士珠宝商,将一亿五千万的钻石和珠宝劫走,在前年被逮捕后,高院今天依强盗罪,判她八年徒刑。

2001年陈姓女子在瑞士迷昏一名外籍珠宝商,并且劫走价值台币一亿五千万元的钻石和珠宝,回台后低价脱手。受害的珠宝商向瑞士警方报案,透过我国外交部协助,由我国警方在前年逮捕陈女。高院法官以陈女犯行严重破坏我国形象、犯后不知悔改,至今仍有4颗钻石没有交代去处,今天依强盗罪仍判处她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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