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无证人到庭 齐崇淮受虐 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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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5月13日,从上午9点至晚9点半,除中午休庭半小时外,山东腾州市法院用12个小时“隆重”庭审良心记者齐崇淮案件,并在结束前当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齐记者4年有期徒刑;同案犯贺彦杰2年有期徒刑。中午休庭时法警阻止齐崇淮与妻子焦霞沟通,把他们分别拖出去。两名法警按住齐记者的头撞地板。他和辩护律师在下午的庭审中提出抗议,法庭不正面回应。

齐崇淮的律师黎雄兵则指出,齐崇淮根本就没有罪,他在为推动中国新闻监督、舆论开放的进程付出代价。

焦霞表示,在法庭上看到齐崇淮还是那么坚强的表现。他当庭表示自己从事新闻工作14年,用心写报导发表报导,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问心无愧、没有错!

立案决定书无文号 多项指控皆无证人到场

齐崇淮妻子焦霞对大纪元表示,13日开庭的阵势真叫隆重,仅押齐记者的法警就不下10名,法庭后排还坐着很多警察,其中不少是腾州市公安局的熟面孔。法庭对齐的十几项指控,齐崇淮都一一否定。到晚上9点半我听到宣判结果,都听不下去了,心里非常悲愤不平衡。

黎雄兵律师指出,齐崇淮案被超期羁押了半年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指控,齐崇淮在2005年底至2007年5月期间,伙同他人假冒记者身份以撰写负面文章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相要挟,向荷泽市委宣传部、郓城县公安局、肥城市公安局、滕州市城管局、济阳县城管局、阳谷县烟草专卖局、鱼台县委宣传部等多个党政机关部门诈骗、勒索钱财。

黎雄兵说,检察机关用于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是30多名证人证言,如滕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长赵曰祥、滕州城管局梁兴启副局长、郓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闫金石、诸城市宣传部张建平副部长、诸城市贸易局周洪荣书记、济阳县宣传部新闻科长刘军、阳谷烟草专卖局陈亮亭局长、鱼台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长张东国、汶上县县委宣传部李同彬部长、杨奉明科长和经贸局郭中飞副局长、新泰市新汶镇副书记范明起、宣传干事杨洪山、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副书记赵嵩以及东省交警总队宣传科长赵金虎、政治部主任、肥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以及等等。

“但是做这种证人和证言的没有一个人到庭的;而且这些证人和证言是互相矛盾的。是不能成立的”。

黎雄兵还指出,针对律师关于案件中无一受害党政机关主动报案,滕州公安局凭何依据主动介入该案并以敲诈勒索犯罪查处的质疑,滕州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解释为“我局在工作中发现”。

更为蹊跷的是,作为须经严格审批的刑事案件《立案决定书》,2007年6月24日滕州市公安局对被告人齐崇淮以招摇撞骗罪批准刑事立案时,连基本的文书字号都没有,而是空白号“滕公刑立字[2007] 号”。

律师:齐崇淮根本无罪

黎雄兵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对这个判决从两方面来看,从有罪和无罪这方面来讲,毫无疑问,齐崇淮根本就是无罪的;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舆论开放或者是言论自由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或历史进程,必不可少需要某些人付出代价,齐崇淮就是推动这个进程付出代价的新闻工作者。

他说,对齐崇淮判4年这样一个量刑的结果,我认为他们是考虑了方面的因素,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怎么对待舆论言论监督这个问题。大家都能意识到这个案件是怎么一回事,是什么是非曲直,大家都心知肚明。是一种典型的打击报复和栽赃陷害。

14日上午律师又会见了当事人。黎雄兵说,会见时齐崇淮明确表示了他将上诉,但他还透露,就在律师来之前,警察正在给他做工作,劝他不要上诉。齐崇淮对律师表示,警察们私下说,都知道他是冤枉的,但是没办法。

敲诈勒索罪的由来

据黎雄兵介绍,齐崇淮被指控敲诈勒索的其中一个案例是,2007年1月,齐崇淮与同伴调查采访完济阳城管执法打死人事件后,写出了报导《山东蛮狠城管打死店主》。济阳方面的宣传部门和政府官员带上钱款,三赴济南找到被告人的住地和工作场所,要求撤销稿件不对外发表,均被被告人严厉词拒绝。最后,济阳官员门事实誓不罢休,通过组织渠道请求济南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凌姓常务副部长出面说情,并告戒:“钱一定要收下,否则你们会有麻烦的!这点钱都不敢收,怎么在济南混呢?!”撂下两个信封就扬长而去。

黎律师:“一旦去采访了负面新闻,就休想脱身,甚至拒绝对方钱财时,面临威胁的是我们自己。”齐崇淮在陈述2007年1月济阳县城管局执法打死人恶性事件时这样向法庭倾吐苦衷。

“那时的感觉,我有一种不收下他们钱会被谋杀掉的恐惧!虽然仅只是2000元。”被告人面对本案中这种新闻灭火潜规则一脸的无可奈何,“现在倒好,我们被指控为对他们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贺彦杰当庭反驳说,“我人身受到了威胁才不得不收下钱”。

黎律师还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中,有些被害人居然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通过关系找到齐崇淮的朋友引荐,才得以跨越门槛有资格“被敲诈”。

其中一个案例为:2007年4月齐崇淮采访调查肥城市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处理过程,肥城市交警部门想“灭火”,阻止齐崇淮采访发稿件,被他拒绝。齐回家到济南后,肥城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居然四处寻求渠道和关系,最后得知省交警总队宣传科的赵金虎科长与齐崇淮熟识,于是通过赵金虎将齐约出来进餐,这样肥城市交警大队的干警才得以有机会接触到齐崇淮。在这种短兵相接无处遁形的窘况下,以弥补几个媒体同伴共同采访的差旅费用名义,肥城市交警大队支出4000元。

就这些,构成了齐崇淮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事实。焦霞披露,山东宣传部门以16万的价格做交易阻止齐崇淮的负面报导发表,均被齐崇淮拒绝。而且凡是齐崇淮与贺彦杰一起做的报导,出面应付被曝光一方支付差旅费的是贺彦杰,齐崇淮根本不知情。

齐崇淮2007年5月把他在大陆被封杀的报导寄给海外大纪元,大纪元登载后,引起读者强烈反响,在专访中,齐崇淮对大纪元透露,他的报导一经在海外发表,他收到很多手机短信,绝大部分是称赞的,也有提醒他小心人身安全的。

据悉,庭审开始,审判长李体申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齐崇淮当即提出申请,要求公诉人席上的女检察员刘玲回避。理由是“她第一次提讯我时,开口就对我进行无端漫骂侮辱和人身攻击,我认为她不能公正处理本案”叙述申请回避。但遭到法庭拒绝。

休庭时法警施暴

焦霞说,庭审时齐记者把自己在看守所时遭受的人身侮辱和虐待告知人们。如提审时谩骂、殴打、把凉水泼向齐记者脸上;他的大褪内侧被掐成青紫,一个多月后青紫色还在等等。齐崇淮还表示,在看守所被羁押的近一年时间里过的不是人过的日子。

黎律师表示,上午的庭审于中午12时结束,因齐崇淮欲回头招呼安慰旁听席上悲伤而泣的妻子,被看守法警迅即强行拖出了法庭,齐崇淮对法警的粗暴动作进行抗议。数名法警架着齐崇淮从楼梯口离去,齐崇淮的抗议声伴随法警们的怒吼声渐渐远离开法庭。

下午12时30分庭审开始时,在辩护律师的询问下,齐崇淮向法庭描述自己被强行拖出法庭后遭受的暴力殴打:“两名法警把我按倒在地板上,将我的头朝地板猛烈撞击,连续六次!我头部疼痛难忍,不知能否顺利走完下午的庭审。两殴打我的法警警号是375366和375365。”

“上午的庭审中,针对侦查期间齐崇淮遭受的刑讯逼供,辩护律师已经提出了强烈抗议。面对法庭审判期间再次出现的法警殴打被告人的暴行,辩护律师措辞激烈几乎愤怒起来的发言最终被审判长李体申打断。”

为什么判齐崇淮4年 贺彦杰2年

黎雄兵和焦霞都表示,贺彦杰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但他的律师却为他做有罪辩护。焦霞对大纪元透露,“中午休庭时,刘玲与贺彦杰的律师交头结耳,这说明什么,有很多的疑问”。

据黎雄兵披露,法庭判决贺彦杰2年徒刑的一个主要依据是,贺犯案后,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齐崇淮,有立功表现。

黎雄兵律师表示,不便对贺彦杰的辩护律师等作出评价。

大纪元记者今天给腾州市公安局去电,被告知李体申外出办案,不能告知记者他的手机号。腾州市检察院刘玲的电话也无人接听。(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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