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ETF香港挂牌 原则上不开放股票交割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二十六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指出,政策开放台湾指数股票型基金 (Exchange Trated Fund;ETF)与香港ETF相互挂牌,但原则上在香港买卖台湾的ETF,将只可以现金交易,并不得以股票交割。

政策开放台、港两地ETF相互挂牌,盼能活络台股,证期局表示,假设香港挂牌的台湾50指数ETF,投信公司能在当地募集新台币5亿元资金,相对在台湾也要买足等值的成分股,因此,虽然香港投资人是间接投资台股,但仍具活络台股的效果。

证期局表示,初步规划台湾的投信公司发行ETF赴港挂牌方式两种,一种是在台湾先发行一档ETF拿到香港挂牌;另一种是以母子基金 (Feeder Fund)的概念,由台湾的投信公司除在台发行ETF之外,在香港再发行一档全新的ETF,在当地募集资金。

以现行投信公司发行台湾50指数ETF为例,投信公司以及参与券商必须有相对足够的股票部位,参与券商可以组成一篮子股票来买卖ETF,担任造市者(MarketMaker)的券商亦可在缺乏成交量时,买进或卖出ETF活络市场。

因政策倾向于香港挂牌的ETF将不开放股票交割,仅可以现金买卖ETF,将可避免香港资金直接在当地买卖台股的情况,中国大陆资金亦仅透过ETF间接投资台股。

至于是否开放香港券商或台湾券商担任台湾发行ETF在香港挂牌的参与券商,或造市者?证期局表示,细节尚待研究。

台湾目前仅有宝来投信、富邦投信两家发行ETF,因此以证期局现行规定而言,恐怕只有这两家业者可发行ETF赴香港挂牌,香港ETF来台挂牌亦须有发行经验的投信来做。

证期局表示,境外基金来台须已在发行国存续一定期间,有一定绩效可供参考,既然来台销售的境外基金有如此规定,ETF来台视同境外基金,除香港的ETF比照办理,台湾的基金以境外基金身份赴港挂牌,亦应符合类似标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