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户首拒提资料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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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一名公屋住户因为拒绝就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提供入息资料,昨日被法庭判处罚款2,400元,是历来首宗被检控及定罪的同类个案。

房屋署于07年1月开始,每月进行一次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目的是搜集精确的公屋住户入息资料,以进行统计分析,使房屋委员会能更有效地履行《房屋条例》内所订定的法定职能和责任。

房委会每月随机抽样选出2,000个公屋住户参与这项统计调查,被选中的住户强制性须填写一份“入息申报表”,并在表格所述期限前交回。任何人士拒绝或忽略提供申报表所订明的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目前最高刑罚为港币25,000元及监禁3个月。

房署指,案中住户虽经房屋署职员多次提醒,在期限届满后仍没有交回“入息申报表”。经详细调查后,房屋署决定根据《房屋条例》第27(a)条向有关住户提出检控。此个案为房署因应公屋住户入息抽样统计调查而提出的首宗检控。

被告于1月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法院当时押后至昨日判刑,并告知被告需要先行提供所需的入息资料。在获悉被告现已提交所需资料,及鉴于他即时承认控罪并表示悔意,法院于昨日判处被告罚款2,400元。是首宗被检控及定罪的同类个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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