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说 大陆证券界第1位死刑犯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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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报导】有中国大陆证券界第1位死刑犯之称的前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今天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枪决,但他所贪污的人民币6500万元赃款依然下落不明。

据中央社引用北京晚报报导,今天上午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

法官问:“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杨彦明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

停顿了一下,杨彦明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后悔自杀,成为他的临终感悟。

杨彦明身患心脏方面严重疾病,枪决之前一直在抢救治疗中。昨日按照死刑犯刑前会见的安排,他的两个姐姐前去急救中心会见了杨彦明。案发前,杨彦明已经和妻子离婚,7日其妻子没来会见。

年仅51岁的证券界强人,5年来历经1审死刑、2审发回重审、1审再判死刑、2审维持死刑判决,始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杨彦明之所以能引起公众关注,在于6500万的贪污赃款下落不明。今天临刑前,他依然守口如瓶,仍未把这个谜团解开。

2004年4月23日,杨彦明被发现在其租住的房子里打开煤气自杀,煤气爆炸后引起大火,杨彦明被人救出。杨彦明在打开煤气罐之前曾割腕自尽,经过抢救奇迹般生还,但上亿元惊天大案也终于东窗事发。

北京法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00多万元予以侵吞。之后,杨彦明又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它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交给杨彦明,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

此外,杨彦明还涉嫌挪用公款2482万元,并指使手下把营业部电脑资料进行删除。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还对下属表示:“如果出了问题,我承担全部责任”。2004年5月,杨彦明被立案侦查。

6500万元贪污赃款的去向,一度成为杨彦明的救命稻草。其律师试图以这些钱是行贿款的判断,来说服法官让杨彦明活着,以达到让受贿者心惊肉跳的目的。

据其律师透露,律师为了弄清巨额赃款去向,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杨彦明,并向其说明交待赃款去向对其减轻处罚的意义。对于自己的律师,杨彦明在涉及6500多万赃款去向时,也是闭口不谈。

检察机关认为,杨彦明拒不交待巨额赃款的去向,不能成为免除其死刑的理由。杨彦明贪污、挪用数额巨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且其在案发后拒不说出赃款去向,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新闻回放

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案发之前曾自割十多刀未死,又打开煤气试图中毒死亡,结果造成煤气爆炸,他只被烧伤。

一中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余万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交给杨彦明,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此外,2000年8月至12月间,杨彦明以虎坊桥营业部需变更经营场所另租场地为由,将营业部的资金248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公司购买商业用房,并出租给营业部使用。至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归还。案发后,该房产已被冻结扣押。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杨彦明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虽然杨彦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但其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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