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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版儿少保障法草案 盼增司法学校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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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 5日电)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今天说,已针对“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进行讨论,拟订“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草案,盼增设司法社工与学校社工,协助解决儿少学习外成长发展问题。

台少盟秘书长叶大华表示,现行儿少福利法以残补性的保护为主,欠缺普遍性的儿少权益保障措施,因此,自2007年起整合数十个团体讨论修法有关事宜。

叶大华说,经参采“国际儿童人权公约”与新修订“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体例,提出民间版“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草案,希望在今年11月20日联合国儿童人权公约满20周年前完成修法程序。

她表示,新修草案增列保障儿少发展相关的健康、安全、教育、文化休闲与社会参与、福利与劳动、司法及反歧视等的规范,经过不断讨论修正,新版草案也达成增设“学校社工”与“司法社工”的共识。

叶大华指出,学生在校时间长,包括上学或不上学、生活状况等都受家庭影响,弱势家庭学生受家庭影响更大,因此,希望设立学校社工,协助儿少解决学习外的各种问题,例如有学生遭受霸凌时,学校社工要尽快介入,避免被黑道抢先介入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她又说,新修草案也要求各法院应聘请司法社工,协助“家事”事件相关案件的儿少,例如离婚父母争抢监护权,司法志工要避免让夹在父母中间的儿少受害;对于微罪偏差行为的儿少,可由司法社工有效媒合社政资源协助,强化儿少辅导,避免直接进入司法矫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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