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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党政平台共识 怀孕妇女非自愿离职得续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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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 (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2日电)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与劳委会官员今天在蓝营党政平台就劳工保险条例修正案达成共识,受孕被保险人非自愿离职后得继续参加劳保,并延长保险给付请求权时效为5年。

劳工委员会副主委郭芳煜、劳保局总经理蔡吉安等人,今天与立法院社环委员会多名立委举行党政平台会议达成共识,因应劳动年龄延后趋势,将劳保强制加保年龄上限由60岁提高至65岁。

国民党籍立委侯彩凤表示,党政平台也达成共识,希望在劳保条例中增加受孕被保险人于非自愿性离职后,得继续参加劳保,以保障怀孕妇女劳动权益。

此外,现行法规规定,年逾65岁劳工退休再受雇从事其它工作,不能再强制加保;侯彩凤指出,党政平台达成共识,年逾65岁从未参加劳保及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再受雇从事工作者,得单独参加职业灾害保险。

党政平台也针对保险给付请求权时效达成共识,将现行领取保险给付之请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2年间不行使而消灭,修改为5年的请求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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