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公民有拒绝“聊天”的权利

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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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讯】5月26日晚近十一时,我突然接到艾未未打来的电话。他问我,打110报警被带在派出所做完了笔录,警方是不是应给一个报警回执?

我赶紧问发生了何事,他简单说了几句。有警察到他母亲住处,想与他聊天了解情况。有一个“电饭煲”(艾未未语),没有出示证件,说话磨磨唧唧,艾未未一时火起,就打了110报警。

艾未未与他们去派出所做了笔录,他要求派出所给一个报警回执,警方说这是不能给的。他不知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所以才打来电话咨询。

我解释一般后挂了电话,大概只过了十分钟时间,艾未未再次打来电话,说警察竟拦住他不让走,他狠踢了几脚派出所大门。原来艾未未进入派出所后,人家担心他会擅自离开而把门给关上了。艾未未再次打电话向110报警,警察见他发大火了赶紧把门打开。

艾未未说,不清楚到底为何事要找他?他们来了后,也只说想聊聊。艾未未认为,双方不认识且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必要浪费时间。直性子的艾未未不懂转弯抹角,不知道“电饭煲”工作套路就是先有事无事地搭讪,到了一定火候才会正式给你出题。艾未未见他不爽快,不出示证件,只好选择报警了。

艾未未的遭遇,一些维权人士都经历过。据说,套近乎式的工作方法,不会使人情绪产生对立,还可拉近双方心理的距离。想不到的是,这招在艾未未身上失效了。

艾未未说,下次来最好带手铐吧。否则,没有功夫作闲谈。艺术家口气就是大,要是换了其他人,人家也就不客气了。

某律师给我说起过一件事,他因参与了一个签名活动,被住所地的派出所找去聊天,时间选择在晚上近十二时,且事先不给你打招呼。半夜时分,人家咚咚地敲门说有事需要了解一下。某律师说请出示传唤证,人家说就是去聊聊天嘛什么传唤证呀?某律师不去,警察就不走。为了不影响邻居和家人休息,某律师还是去派出所聊了几个小时。

警察值班陪人家聊天,除了工资还有加班费,第二天仍可以补休。找律师聊天了解情况,这也是属于咨询,按说可以收取律师费的。我开玩笑对某律师说,下次人家来找你聊天,可不能再提供免费咨询了。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真的有鬼敲上门了,你不怕也会有心理压力。据说,用这招来对付人还是很管用。

还有更加损的一招,如果你是租房居住,人家可叫房东解除协议把你赶走,甚至赶出管辖范围才罢休。当然,对那些买了房的人,也是有办法对付。某律师是外地人,曾经被不明身份者拉到郊区打了一顿威胁他混出京城。

当然,人家有时还是很文明,既不骂你,也不打人,还免费做你保镖。你去哪里只跟在后面,有时还派车送你。不知道底细的人,真以为你抖起来了,富到有钱来雇请保镖。

其实,艾未未是很随和的一个人,只要事前与他联系好了,找他聊天并不是难事。他既不会高高在上,也不会摆名人之谱,“电饭煲”不了解艾的性子,工作方法不对头,才搞得双方都不愉快。

从法律上来看,公民有权拒绝聊天谈话,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人家不愿意,强行找人“聊天”,就是在骚扰与侵权。

(作者介绍:刘晓原,liu6465@gmail.com 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获2008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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