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评论第11集】

横河:为何中共不可能借邓案收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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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讯】(希望之声《横河评论》节目)横河: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横河。今天我们想要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和大家再讨论一下邓玉娇的案子。最近邓玉娇的案子又一波多折。我们看到最新的进展,巴东整个地区就如戒严一般;地方官员在追打自发前往声援调查的民间人士,并且声称外来的都是法轮功和恐怖份子,他们甚至封锁了通往巴东的公共交通。媒体接到通知以后全部撤出巴东,并且进行网络封锁,包括关闭了两万六千个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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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情况,在很多人的讨论过程当中提到,中央本来是可以利用这个事件,去打击这些肆无忌惮的地方官员,以收买人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子形成阵营非常分明的官民的对立。

我们就想通过这半小时来讨论一下,为什么中共不大可能通过惩治地方恶霸来收买人心。首先要看就是中共有没有这样的意愿;第二是这样的意愿能不能行得通。我觉得这个事件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没有把它作为一个重大的突发的公共事件来处理。大家知道,中共制订了一整套的计划,叫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个方案,在各个省、各个市、各个地区都分别相应的制定了各地的这种方案。

我们看一下在制度上这件事情有没有可能一开始,就让中共来利用达到收买人心的目的。因为邓玉娇的案子发生在湖北,所以我们看一下湖北省它有一个叫做《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它把这个突发的公共事件分成四类,这个在全国都是一样的。第一类是自然灾害;第二类是事故灾难;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那么显然前三类都不符合这一次邓玉娇的这个案子。所以要算的话,应该把它算到社会安全事件里面去。

但是在这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里面,它所规定的社会安全事件最主要的它列出了三个:第一个是恐怖袭击事件;第二个是经济安全事件;第三个是涉外突发事件,也就是和境外国外有关的突发事件。那么也就是说在这一次邓玉娇的事件发生的时候,它是不符合上面所说的这三种突发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里面,规定的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没有一条是适用的。这是从制度上面,也就是说它没有一个相应的制度,让高层或者是省一级、或者是比省更高的一级在早期就介入。

第二,从事件发生的特点来看,它这个是发生在巴东县的一个叫做野三关镇的地方。这是一个非常偏僻、偏远的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它和其他的地方发生的,有时候在沿海城市或者是在北京或者广东上海这些地方,就是媒体集中、国际上关注的地方相差太远。另外,涉案的三个所谓官员,其实根本就不能算官员,它只是三个乡镇的科员一级的官员,因为镇长他才是个科长级的,犯了强奸或者是强奸未遂罪;受害者,就是邓玉娇正当防卫导致攻击者一死一伤。所以这个事件的发生在一开始的时候,不会引起政府方面太大的注意。

我们从巴东公安局长的态度可以来看出来,他们当时确实把这个案子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处理的,而这种普通的刑事案件,在地方上的处理,不管是在巴东还是在全国其他任何地方,一般来说它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就说如果说一方是官员,一方是平民的话,一般来说会把平民先关起来,先抓起来,官员是作为受害者,而不管这个事件真正的侵害者是谁、受害者是谁。那么事实上,在巴东他们确实是这样处理了。也就是说事件的发生的特点由于它地处边缘,而且看上去是一个刑事案,所以一开始的时候,不会有人在高层注意到这样的案子,也不会有人在高层把它当作一个政治案件来处理。

这个案子和一般群体事件是有相当的差别的。就是在应急预案里面,它主要来处理群体事件,是一般的群体事件。所谓一般的群体事件,它的特征是,首先在地方上爆发一个地方性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譬如说在瓮安事件的时候,它就是先在瓮安爆发了一个当地的重大事件,然后通过网络传开的。而邓玉娇这个事件,它是发生在当地的一个个案,而不是当地的群体事件,通过网络传遍全国、甚至传遍全世界。一直到这个消息传遍全世界,已经变成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了之后,到现在也没有发展成为一个地区性的群体事件。有的只是各地的民众到那个地方去声援,而不是当地的地区性群体事件。所以它和一般的群体事件不同的是,当地政府、当地的官员很难用处理群体事件的方式在地方上进行处理,因为那个地方没有发生群体事件。

这个事件和其他的事件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就是在地方上发生这种地方官员为非作歹的、强奸的或者是买春的这类事件是很多的。这个事件之所以最后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变成一个重大的全国性的事件而且被世界关注,是因为只有它的一个特殊的地方。在这里性侵犯是地方官员普遍的一种作法,它的性质是用钱买春也是普遍的,各地官员普遍的做法。它的唯一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受害者,在这里就是邓玉娇,她反抗了,而且还死了一个官员,这才是这个事件的特殊性。所以它的特殊性并不是这个事件,作为强奸或者强奸未遂,或者是地方官员欺压百姓来作为特殊性的,因为那样的事件每天都在不停地发生。所以它的特殊性是不可预料的,它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重大事件是不可预料的,不可能在预先规定好来阻止它的发生和传播。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事件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作为突发的公共事件处理,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引起上面的重视。

这个事件我们来看一下,它实际上是一步一步升级的,不管从哪个意义上看都是这样。首先我们看一下,从事件本身的发展。这个事件最开始的时候,是发生在一个小地方,在一个镇上。发生以后有人把这件事情放到了网上,放到网上以后就引起了一些反应。于是地方官员就开始反应。这时候巴东县的公安局就出了一个公告,这个公告可以说是对网民反应的一个反应。

这个公告出来以后,网民又再次对它进行反应。这么来回的几次以后,可以说它是地方政府和网民之间的交锋。这种交锋的特点就是,地方官员他们对于全国性的事件,特别是全国性的网民,如何对待这些网民,他们是既没有这样的经验、也没有这样的见识。所以他们用习惯的对付当地老百姓的方法,来对付全国的网民。这个方法就是,先撒一个谎或者是制造一个假案,当被揭穿以后,又用另外一个谎言去掩盖前一个谎言。现在回过头来看,就像下棋一样,它是一步臭棋接着一步臭棋。这个过程逐渐的在发酵,使得全国愈来愈多的网民介入,也使得地方上把这个事件愈来愈向上,从野三关镇到巴东县以后到恩施地区,这么逐渐逐渐的升级。它这个升级并不是一次到达很高峰的,而是有一个逐步升级的过程,这是事件本身的发展。

从网络舆论的发展来看,它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发展过程就是一开始的时候,是关注这个案子的本身,主要是关注邓玉娇本人的安全和自由,另外一个就是犯罪的这两个镇里的官员是不是被抓捕了,然后就逐渐逐渐的发展,发展到探讨这个事件的更深层的原因和制度的层面。从开始关注罪犯就逐渐关注到巴东的地方警察,然后关注到当地的很多的地方官员,最后的关注一直发展到关注整个中共是这个所有事件的背后因素和主要的原因。这是网络舆论发展的过程。

这件事情的介入除了网络以外,和其他事件相比较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媒体介入了。这个媒体实际上都是官方的媒体,大家知道在中国大陆媒体基本上都是由官方控制的,民间实际上是没有媒体的。但这些媒体这些年来,官方媒体它有一个趋势,第一就是宣传的精致化,所以要求官媒,官方媒体也开始多样化。另一个就是说政府不完全支持、普遍的支持这个媒体了,所以媒体也有一个商业化的要求,就是它需要争夺读者,争夺观众,这也就提供了在一些没有预设禁区的领域里面,进行一定程度的报导,而且在一定时间的报导这些事件真实性的可能性。当然前提是没有预设禁区。我们刚刚谈到像邓玉娇这个案子,不管在哪一级都没有预设禁区,可能在地方上可能,但这个地方却管不了全国的媒体。

我记得有一次在一个研讨会上,香港的一个记者谈到,就是说中共在接管了香港以后,对于香港的媒体和香港的自由采用的方法是叫作“温水煮青蛙”的战略,就是逐渐逐渐的加温,你开始觉得有一点热,那大家都不注意,等到烫了的时候,这时候想逃也逃不掉了。

这一次在网络和媒体对中共体制的这个斗争当中,从各方面看都有一点像网民和民间对于当局者的这种“温水煮青蛙”,也就是说逐步逐步升级,逐步逐步升温。只是说这种“温水煮青蛙”它不是有组织的,而是由各种偶然因素结合的。要我说的话,这么多的偶然因素放在一起,形成了这种各方面来看整个事件逐步逐步升级,逐步逐步升温的这个过程,是人为所难以达到的,有意的设计你是很难达到这一步的。

事件一步一步的升级,到了目前这个状态,就是要撤走全国的媒体,要封锁网络,这都是全国性的了,这不是湖北省一个省,省政府或是中共湖北省委可以运作能够达到的,因为它只能管它本省的网络,而网络的最大特点就是它是没有边界的。即使是可以对外进行网络封锁的话,它也不可能做到在国内省与省之间进行网络封锁。封锁了湖北省,把它关闭起来,不让全国的信息进去,不让湖北省的信息出来,这个是很难做到的。

要进行封锁网络,撤走媒体,既不是湖北可以做到的,当然更不会是野三关镇可以做到的。也就是说,这是全国性的,是来自中央的命令了,只是说所有的措施在我们现在看来,都很像是这种“温水煮青蛙”,中共方面的反应,从基层逐步的向上,一步赶不上一步,总是比网民或是比全国的民众要落后一步。

我们现在就来讨论一下,就是中共中央它会不会有别的措施,就是像现在这样子的压制以外,它会不会在一定的程度上主持公道来收买人心,那么这也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也就是说,现在网民的压力,我们上次讨论过,它很难直接的起到一个最终解决方案,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对这个事件还是要通过政府的机构,或者是执法机构来实现。

有没有可能寄希望于中共,在一定的程度上主持公道?事实上,中共不是没有找 过替罪羊,中共在历史上曾经找过比这些野三关镇的这些官员级别不知道要高多少的替罪羊,从中央一级到省一级,有的时候为了消除民愤,找到的替罪羊多的是,为什么这个这么低级别的连科长都不是的这种官员都不能做替罪羊呢?

那我们先看一下什么是中国政治上的替罪羊的概念。替罪羊实际上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他并不是真正的由于贪腐引起民愤而拿出来杀鸡给猴看的。因为要是以贪腐作为标准的话,实际上被揪出来的这些作为替罪羊的人,在贪腐当中并不是最突出的,即使是中共的官员拿出来作为贪腐来惩罚的,公开惩罚的,他们的出身往往还是平民的。真正高干群里面的,从中国统治阶层内部的,真正的贪腐的,它们是不会拿出来惩罚的。以“反贪反腐”的名义进行的政治清算,它的目的是要证明共产党还是正确的,是要证明共产党的“伟光正”,所以它必须是中共自己来出手,而不是屈服于民间的舆论压力。必须是由中纪委或是各级纪委去检查,去把他挖出来,这是替罪羊的特征。所以在这个事件上,这些当地的官员即使他们的级别非常低,但是不符合中共政治需要的那些替罪羊的特点。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一个在中共的系统当中,有一种叫作“政治正确”的学说,目前关于邓玉娇案的处理,那么有的分析说到中央可能已经出现了不同的意见,所以才会导致在初期的时候,地方上不知所措,也就是不知道究竟应该是全力压,还是放。所以在不知道怎么处理的情况下,才放松了对媒体和网络舆论的控制和导向。

问题在什么地方呢?问题是在于这个媒体和网络的舆论不达到一定的程度的话,也就是说不达到一定的范围的话,它不会引起中央的重视。而舆论一旦达到了全国范围以后,必然会把方向转到中共统治这个要害上去。所以是不是参考民意来处理这件事情,就变成了政治上是不是正确的一个重大问题了。

什么意思呢?我们举一些例子,就是中共在历史上它从来就没有对民间要求进行的对话进行过让步,或者是有任何会被人认为是让步的举动。这个是中共对绝对的权力的要求所决定的,也是中共统治本身不合法的必然结果。正因为中共的统治它不合法,所以它认为不能让步,它只要让半步就会兵败如山倒,就会出现雪崩,整个政权就崩溃了,它的统治就无法维持了。

我们知道再过两天就是六四20周年了,那么六四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当时六四其实是学生和民众希望中共自己出来主持反腐败,即使如此都不行,都要镇压。十年前法轮功的上访事件也是这样的,当时在政治局常委当中有六位常委是不同意镇压的,只有江(江泽民)一个人执意要镇压。中共中央所谓的民主集中制,是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那常委就是中央了。为什么一个人的意见可以压倒其他六位常委的意见,而江本人并不是在当时像毛(毛泽东),或者是像邓(邓小平)那样的有绝对权威。其理由就是他提出来说,是法轮功和共产党在争夺群众,说是可能会危害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江的观点在中共的系统里面,它是属于“政治正确”的,只要它在这方面是属于政治正确的,就是按共产党的标准它是政治正确的,那么再多的常委不同意也最后必须得同意。

那么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牵涉到了中共统治的,因为舆论达到了一定程度以后,他一定会转向中共统治。就像以前反日游行,为什么最后反日游行要把它压下去,也是因为反日游行到了一定程度以后,他必然会把对外的这种要求转向对内的要求,最后必然会转向中共,所以会把反日的游行压下去,一样的道理。

那么这个事情现在看来,中央并不可能利用这种机会,当然它可能会抓替罪羊,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它不会对全国民众的舆论压力退让的。六四证明了这一点,十年前的迫害法轮功也证明了这一点。至今为止,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在任何一个事件上,中共有对民意、民间的压力进行让步的。

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就是在五月二十六日,人民网在《人民时评》这个栏目里面发表一个评论,提到最近发生的一些案件,这些案件就包括习水嫖宿幼女案,包括宜宾的局长买处案,包括湖南的一个县公安局长冒名顶替人家上大学的案子;然后就是杭州的飙车案,一直到邓玉娇的杀淫官案。他认为几起案件敲响了警钟,说是有些党和政府的公务员已经蜕化变质,走向反面,从人民公仆变成了人民公敌。

这个评论很明确的,就是仍然坚持共产党没有犯错误,犯错误的只是某些个别的人,那这个和事实就相差太远了。因为全国性类似的案件太多了,而且邓玉娇的案子如此清楚的,到现在为止中央介入了,但是并没有对地方当局的胡作非为有任何的约束。也就是说《人民时评》发这个评论的时候,中共高层已经有人承认在这个事件当中这些淫官是犯罪的。但是就在这以后,网上有人提出说浦志强律师来电求助,说是《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在野三关陷入困境,被前后四到五辆车跟踪和围堵。

既然高层已经认定了这个案子,包括这个案子在内的其他案例都是已经有公务员变成人民公敌了,为什么地方官员仍然有这么大的胆子继续的在围攻记者?没有背后有人给他撑腰,借给他胆子也不敢,他们清楚得很。这就是为什么在野三关的这些地方的官员狂妄的叫嚣,七千万党员是他的后台,共产党还没倒。他知道站在他背后的是共产党。

另外一个就是最主要的利益集团。我们知道在中国大陆和这一类的事件有关联的主要的利益集团是政法系统,就是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它领导的公安、法院、检察院整个这一个系统。这个系统是在中国大陆血债最多、对民众犯下罪行最多的。他们也不会同意让步,他们是最不同意让步的。因为他们怕一个让步以后,产生的连锁效应最终会导致对整个公安和政法系统的清算,所以他们一定会极力的主张用压制,甚至镇压的方式。现在在巴东整个地区有这么多军警到达那边,也可以说明这派观点至少在这个案件目前处理上是占上风的。

最后我想说一下就是这个事件说明,就是现在执政者的这个职能已经全部丧失了。也就是说民间对当局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公正,完全失去信任了。因为现在民间已经有很多进入当地,实际上目的是执行当局应该执行却没有执行,没有能力执行,或者是民间不相信他们能执行的这些职能。如果允许民间进去执行本来该由当局者执行的职能的话,就是承认了中共必须下台,因为你该干的事情不干。

哪些职能呢?公正的调查,公正的司法,向社会公开案情,公正全面的报导,保护人民,打击罪犯。这些实际上他们全都没有做到,这才出现了民间要进入当地去进行调查。所以民间的调查团进去了,民间进去以后,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通报案情的发展,民间进入当地去声援邓玉娇,想保护邓玉娇,是因为中国的司法机构不再保护人民了,而是保护罪犯。

这一系列的事情都证明,如果当局在这件事情上,它们想争取民心的话,它们就必须做出上述的所有的这些事情,但是上述的所有这些事情当局是不可能来做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件上,从一开始的发展过程就决定了中共不可能来利用这个事件来争取民心,它不是不想用这个事件争取民心,而是整个事件的发展和中共的本质让它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以邓玉娇事件最大的意义就是让人民再一次的看清了中共的真面目。

我记得网上有一首诗很有意思,他在列举了孙志刚、黄静、高莺莺一系列的案子以后,谈到了“谭卓的笑容永远留在了天堂”、“邓玉娇正在遭受颠倒黑白的欺凌”,“忽然间有种流泪的冲动”,他最后就说:“祖国啊!从今夜,就从今夜,我不再是一名愤青。”这句话我觉得很有代表性,就是一个又一个的事件,最终邓玉娇的事件已经突破了一切人民可以承受的道德的底线,是让人们清醒的看清中共的真面目,这就是邓玉娇事件给我们最大的启示。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横河评论》节目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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