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揭秘前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董事长刘德刚事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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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讯】刘德刚,前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市侨联主席,多次为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奖励的优秀企业家。2006年8月25日,刘德刚被雅安市纪委布“双规”,同时被宣布“双规”还有他的儿子刘中,其“双规”理由是“涉嫌侵占国有资产”。

9月29日,刘德刚被雅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刑事拘留;10月13日,雅安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批准对刘德刚执行逮捕。历时将近一年的关押后,碍于淫威,最终于2007年5月由雅安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雅安中院于8月8-9日对此案进行了审理;8月25日,雅安中院判处刘德刚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后括号内注明“含刘德刚本人及其以他人名义在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

不可想像的是这一切罪名均源于一个地方党政领导的一己私欲,更不可想像的是这样莫须有的罪名通过“权力”二字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轻易得以实施,让一个恪尽职守为地方电力事业贡献40年光阴的人锒铛入狱。

案件的由来

2006年原雅安市市长徐孟加获任雅安市委书记。上台后,徐处心积虑地打着“调查国有资产流失”的旗号彻查当地(包括雅电公司,蜀通公司等)几乎所有改制后经营良好、实现盈利的企业负责人。开始了一次又一次“整肃”行动。据悉,刘德刚之所以获罪于徐孟加,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配合其所谓的“招商引资”;二是拒绝了亲属做水电工程的要求。

2006年以来,徐孟加曾多次“强烈推荐”与其关系密切的多晶硅生产商-台湾林氏高耗能企业入驻雅安,并在市政府协调会上明确表示“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留住台商”的态度,进而要求雅电公司以“0.25元/度”左右的超低电价(当时雅电公司电力成本价为0.34元/度)特殊对待该台商。迫于压力,雅电公司只有同意该电价, 合同期三年。根据此合同,每年雅电将损失近四千万人民币。但是,徐进而又提出要该优惠“十年不变”,“另拉两条专线供应”等要求,考虑到区域电力市场的成本和用电规范等实际问题,此事遭到了雅电公司高层的集体抵制,徐因此一直怀恨在心。

如果说这个问题多少还有点“公事”的意思,另几个未被满足的要求就完全是与己谋利了。徐的兄长(深圳某房地产商)和雅安原代理纪委书记向辉礼的情妇(四川某房地产商)欲参与雅电公司电站工程建设,因其施工资质、技术力量和机具设备等不具备招投标条件,雅电公司集体讨论后认为此事有难度,为此刘德刚派其儿子刘中专门前往协调、周旋。徐一怒之下,竟在众人前指着刘中说刘德刚是“奸商”,不接受雅电公司的意见,根本不给雅电公司一点回旋余地。

当然,事情不仅仅如此简单,在刘德刚等雅安国有改制企业领导所谓“犯罪”后面,是各种错综复杂的私欲和利益期望。徐孟加欲以手中的权力替代法律,以罗织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将这些盈利企业的领导置于死地,以没收其所持股份,推翻改制成果,为重新“洗牌”划分势力范围奠定基础,从而达到牟取政治荣誉和经济私利的双重目的。近四五年来,从“清查改制企业”始,到“收回改制企业”,再到“重新进行改制”终,这条路径在雅安所辖的天全县已多次“成功”演练。

徐孟加极力重用原天全县委书记向辉礼(该人以出手狠毒闻名,后因公投几乎零票,只能通过原省上各种关系以指派名义调到宜宾任纪委书记),任命其为代理雅安市纪委书记、调查工作小组组长实施“天全计划”。而徐和向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不仅在政治上合谋,亦在经济上分红,审度雅安诸多重新改制的企业,利润丰厚者大多渗进了他们的魅魅鬼影。

雅电公司改制始末

2003年,按照雅安市委《雅委发[2001]48号文》和四川省委《川委发[2002]2号文》指示,以及雅安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的决议要求,经雅安市体改办、经贸委、国资局、财政、审计、国土、劳动、社保、工会、纪委、法院、检察院等多家部门参与起草与审定,并经雅电公司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全票审议通过,最后以《雅市企改[2003]16号文(关于对四川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改革方案”及“安置方案”请示的批复)》,同意雅电公司进行深化改革。雅电公司的深化改革符合中央要求、审批程序规范,法律手续完备,得到职工积极拥护,按当时一位指导改革的雅安市委领导的话说:雅电公司的改革可以成为雅安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典范。

而上述所有事实,却被公诉方歪曲为刘德刚“擅自决定”“隐匿资产”。其所指控不仅与其自行提供的众多证人、证言和这些证人的当时的笔记内容相违背,也更与当时的政府批示、审核文件、会议纪要等重要资料大相径庭。实际上雅电司作为一个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国有企业,整个改革从启动到完成,都是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并受到各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管及层层审批下进行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改革能够得以实施,决不可能是哪一个人能够左右这个大局的。

事实证明,改制后的雅电公司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截止2006年,已发展成为雅安第四纳税大户,也成为四川电力事业中为数不多的盈利企业之一。相反,历史上曾经辉煌的雅安云母厂、皮革厂、化肥厂、造纸厂……,全部破产、倒闭了,有谁去调查过领导责任?有谁去追究过“国有资产流失”?下岗失业人员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又有谁去过问过?

然而,在对刘德刚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宣称:整个改制过程没有问题,涉及改制的各个单位也没有过错,就是刘德刚个人有问题。那么,这个荒谬的结论是从何而来的呢?

审前蓄意定调,左右司法导向

此前,徐已通过雅安市纪委并调动所有部门,出资从成都请来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彻查雅电公司自1994年初次改革以来的全部账务,其结果令其大失所望。但对刘德刚怀恨已久的徐孟加并未就此却步,相反的是他要求有关部门不惜罗织罪名,先把人抓起来再说。其实,自2006年徐孟加上台以后,就采取肆意歪曲事实,捏造和宣传不实情况等手段,以上报请示、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电视广播、报刊头条等多种形式,在多个场合打着“省级领导亲自批示和督办”的口号,编造谎言欺上瞒下蛊惑民众。

2007年6月22日,在长达38页的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办公室通报‧第29期》《徐孟加同志在雅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7号文件”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徐孟加以市委领导的名义,长篇赘述刘德刚“吞噬国有资产达20亿之巨”,“是一个违法犯罪集团”,“向有关部门领导大肆行贿”。洋洋洒洒上万字,只有一个内容:借中纪委7号文件精神,对雅安电力公司刘德刚在改制过程中蓄意策划侵吞国有资产近几十亿的案件,要严惩、严办、顶格处理、办成铁案,要让刘德刚“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翌日,雅安各大新闻媒体纷纷以头版头条转发了该文件,一时间口诛笔伐舆论空前一致,而此时刘德刚一案尚未开庭审理。

徐孟加曾在大会上言之凿凿地宣布:“雅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下属公司、电网资产和无形资产)市值接近30 亿元”,“刘德刚实际占有资产的市值达4 个多亿”,并大言不惭地宣称自己“挽回了雅电公司流失的20 个亿的国有资产”。事实上,各项证据清楚表明:截至刘德刚被捕,雅电公司的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为13.6亿,资产负债率近80%,净资产不到3个亿。可以看出,徐在这时左右舆论导向,其目的就是在法庭审理前给此案定调,利用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几十个亿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重视,给雅安司法部门施加压力,划定司法路线。其实,刘德刚从“双规”开始至一审开庭,时近一年,司法部门左右得咎无从下手,但徐甚至要求司法机关不惜歪曲法律也要把此案办成所谓“铁案”。

肆意干预司法,导致审理和判决严重不公

检方在侦察结束后,原定刘德刚为“妨碍清算罪”,可是在请示徐孟加时遭到徐的否定,坚决要求以贪污罪论处,甚至怎么计算涉案金额都是在徐的授意下进行的。据有关人士透露:开庭后,法院根本不再研究案情,一切都按徐孟加的意见处理,开庭后仅5个工作日,法院就作出了判决。判决书中法院未采纳任何一条辩护意见,而对本案至关重要的有关“国家农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也只字未提。相关人员私下透露:一切过程我们也都暗自记录在案,倘若他日翻案,跟我们也没有关系。

刘德刚一案,本来涉及到国有改制的复杂过程,许多环节都需要一一仔细审理。但在一审开庭时,法院方面却一再提醒辩护律师“抓紧时间”,“再简单些”,“争取1天审完”,甚至律师的正常发言被多次无端打断。当审理到司法鉴定一项时,律师对雅安市检察院使用自己下属县级检查院的司法鉴定书提出了疑问:公诉方所提交的《司法鉴定书》从鉴定机构资质、鉴定人资格,鉴定程序,甚至鉴定书上使用的专业语言上都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有关规定。公诉方一方面明知自己这种“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起诉证据有严重瑕疵,难以自圆其说,另一方面又要按领导的授意办事以图自保,竟然置法律不顾,在大庭广众面前公然说出《司法鉴定书》的问题是因为“雅安是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经济和人力有限……我们估计和有关农网资金使用应该差不多……”等等荒唐之语。旁听席上哗然一片,审判长只能宣布法庭休庭。

由于涉案金额大,检察院表示无此经费找合法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法院感觉甚为难办,为此向家属授意:是否由家属出资?真是荒谬之极,家属立即予以拒绝。休庭持续了1个半小时,请示领导意见后,再开庭时,审判长要求对此问题不再继续。最令人费解之处是,庭审记录中居然没有这近2小时的痕迹。

刘德刚的儿子刘中的被捕也事出蹊跷。自雅电公司成立开始,由于考虑方便偏远新建电站的管理和营运,大多家庭都是双职工,甚至三职工家庭。刘中,一个刚上任不久,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持股数额一样,完全没有参与企业改制的副总经理,一个不分管公司财务、投资决策、基建等重要工作,只分管电力公司营运和下属几个企业的基本运作的副总经理,居然因为“涉嫌侵占国有资产”和刘德刚同天被双规!而其他涉及公司改制的党委书记、副总们、控股委员会成员们则完全没有丝毫问题!除此之外,其他所谓关联单位/公司,被抓的、被双规的人不计其数,但开庭的所有案件没有一个宣判了的,通通发回重审。

什么原因?法院知道证据明显不足,如果判了,将来翻案必受牵连,但是无罪释放就是和领导过不去,只能折衷而为!就像原雅安市政府和雅电公司的法律顾问李刚因被关了10个月后的第一次庭审的自我辩护词所说一样:“中国正走向一个法制社会,有证据,你们就拿出来,我敢做敢当!我简直不敢相信,深受文革之苦的中国居然还会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温床!”

经过一年的所谓调查,刘中被天全县法院一审以“公司企业人员职务侵占3万元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14万元,综合考虑有自首立功表现”,判处5年有期徒刑。得知刘中判刑5年后,徐孟加大发雷霆,大骂该院院长“缺乏党性”“算不来数学题”,马上派出工作组前往天全县法院,要求全体刑庭的工作人员连夜深刻书面检讨,同时指示雅安检察院提出抗诉。

为此,雅安中院和天全县法院的刑庭庭长均被停职检查,雅安法院系统也立即开始了所谓的“整风运动”,主办此案的审判长(天全法院刑庭庭长兼纪检组长)被发配到天全县最偏远的小河乡工作。并宣称:要查家属和辩护律师,“一定要查出问题”!在此背景下,雅安中院很快对刘中一案作出了二审判决,对身为股份制企业职工的刘中无端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加判刘中有期徒刑9年,这时徐孟加方才善罢甘休。雅安司法环境如此恶劣,导致公、检、法领导人人自危,对刘德刚一案噤若寒蝉,公正判决根本无从谈起。

值得一提的是,刘中之后被关押在眉山监狱,通过一年多苦力劳动,正值挣满120分的“工分”之际(按中国劳改相关规定,在刑满一年半积满120分后可提出减刑申请),雅安检察院突然以“刘中涉嫌其他案件”的借口将他从狱中提出。要知道,同样按照中国相关规定,申请减刑之前无论因为任何原因离开所在服刑监狱,之前的服刑时间和“工分”均不能作为减刑申请的依据,简而言之就是“一切重来”!

倒行逆施,自我膨胀,视国法为儿戏

雅电公司几年来多次通过国家农网资金的调查和审计,其使用情况得到了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维护了国家权益不受侵害,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安全。为千方百计给刘德刚安上“漏评资产,蓄意贪污”的罪名,徐孟加不顾事实真相,指示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刻意忽略专项电力农网资金的国有属性,颠倒黑白地提出应该将根本不属于雅电公司所有的国家农网资金一并进行评估、纳入改革范围。

如果按照公诉机关的指控实行所谓改革,无疑会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那才真正是严重犯罪,贻害无穷。

刘德刚始终坚持:“雅电公司的改制是在大家的监督下进行的,我从未以任何形式送过任何领导一分钱的‘干股’,对此我问心无愧!”徐孟加在大会小会上指责刘德刚行贿有关官员,但令人奇怪的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相关领导表示接受过雅电公司任何形式的“干股”,更没有一个所谓获得“干股”的领导受到过调查,公诉机关的起诉中也并未提到过徐孟加所说的“行贿罪”,以及“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罪”,更没有提到过“雅电案件”是一个“犯罪团伙、利益联盟的集团犯罪”。徐孟加作为一级领导,如此飞扬跋扈,凌驾于法律之上,信口开河罗织罪名,其丑恶嘴脸昭然若揭。

2007年,雅安市政府下达文件,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所有原合法持有雅电公司股份的普通职工、民众按照2003年当年的购股成本无条件登记退股,且不支付任何利息,以政府的名义明目张胆地侵害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徐多次提出此事务必在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实施前搞完。同时,雅安市政府指派了现任市府秘书长担任雅电公司新的董事长,不仅严重违反《公司法》有关条款,也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各级党政负责人不能兼任任何企业领导职务的规定。难道这就是“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和谐社会”?

背后的故事

据悉,其家人感于冤屈,无奈刘德刚本身正直清廉,并无巨额家产,只能向省上、部委各个信访机构递交了情况反映和申诉书,均石沉大海。远亲紧邻解囊相助,求人“托关系”、“寻门路”也都无非以被骗收场。

但各方人士都坦言,近几年来对雅安的极左做法早有耳闻,冤案也不止此一宗,“川航争地事件”、“炸药事件”、“假定地震重灾区事件”、“强行推倒学校争取地震补助事件”等等。笔者不禁问到:“为何始终不能动徐孟加分毫?”答语往往意味深长:“官场的事,无非就是利益,查?那还不把好多人给捅出来?”原来,徐某人是原四川省委组织部部长冯正武的二女婿,其妻现在也在省委工作;而受他重用的向辉礼是原四川省委组织部的笔杆子,也是后来组织部长的亲信。

刘德刚的妻子,一个贤惠持家的妇道人家,霎那之间遭受如此重创,精神崩溃服药自杀,虽因抢救及时保住性命,但恍恍惚惚,如祥林嫂般终日叨唠着“万不可跟政府作对”,“我一下是失去了两个!”;刘德刚的母亲,一个始终坚持教导学生与子女“以德服人”、“与人为善”的人民教师,因不堪冤屈之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与世长辞。

刘德刚的父亲,离休干部,也是历次极左运动的直接受害者,在为国家发展建设倾尽全力之后,眼看着自己的儿子几十年来摸爬滚打、呕心沥血地为雅安电力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最终身陷囹圄时,不禁老泪纵横,于端午节写下:

绿树参差,
雀戏廊下,
夕阳西照,
倚阑眺望,
关山远阻,
思绪万千。
少壮年华流水逝,
一别锦城六十秋。
风云雷雨迎面过,
老居公寓养余生。
华发那堪黑发忧,
断肠苦送断肠人。
重节思亲心酸泪,
难咽角黍问苍穹。

06-25-09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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