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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信介幺子 房产赠妻要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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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吴岳修/台北报导〕民进党精神领袖黄信介过世多年,儿子黄至君与媳妇曾美铃却为争夺遗产,不惜闹上法庭,黄至君指控当初为了避免父亲遗产遭强制执行,才会与曾美铃协议假结婚,透过夫妻赠与规避税金,事后曾美铃拒绝归还,黄至君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之诉,并控告曾美铃涉嫌背信及侵占。

士林地检署认为,黄、曾确有办理结婚登记及公开宴客,婚姻关系存在,且夫妻赠与也是合法进行,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士林地院及高等法院也分别驳回黄至君所提婚姻无效之诉,确认2人婚姻关系存在,曾美铃合法保有黄信介遗留的13笔土地及5笔建物。

据悉,黄信介在民国88年11月13日过世后,仍在台北县市留下不少房地产,其中有一部分留给小儿子黄至君。黄至君在黄信介死后隔年,与其特别助理曾美铃前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未料黄至君却在去年向士林地院提出与曾美铃的婚姻无效之诉,并向士林地检署控告曾美铃涉嫌背信与侵占。

黄至君指控,黄信介过世后,留下台北市士林、信义、中山、大同区及北县中和等地的13笔土地及5笔建物,他担心遗产课税及债权人声请强制执行等问题,于是与父亲生前特别助理曾美铃协议假结婚,再以夫妻一生一次免税赠与方式,将遗产暂时移转到曾美铃名下,事后向曾美铃要求归还土地、建物遭拒,他只好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妻称黄花心 赠屋是保障

全案经士林地检署侦查,黄、曾2人在89年5月间到北市大同区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事后又在新庄中港路一家中餐厅,以请喝喜酒之名邀宴友人与会。曾美铃否认与黄至君的婚姻为假,强调2人“真心相爱而结婚”,因为黄至君婚后仍花心与多名女性交往,为了给她一个保障,才将不动产过户给她。

因此,检方认定双方确有结婚之实,再则黄至君以丈夫之名将不动产赠与妻子曾美铃,也依民法规定透过土地代书办理,因此认为曾美铃并未涉有背信及侵占之嫌,依职权做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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