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警察工会称电击枪“非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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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波编译报导) 在西澳东部的一名土着男子在受电击枪(taser gun)枪击遭烧伤后,西澳的警察工会为此进行了强烈的辩护。

据澳广报导,目前警察内务事务部正在调查这起发生在周一(20日)的事故。据称,居住在沃波顿镇(Warburton)的36岁男子米彻尔(Ronald Mitchell)在被电击枪击中时,他正拿着一桶燃料和一个打火机威胁警官。米彻尔立即被火焰包围。他的脸、手臂和胸口受到了三级程度的烧伤。他目前在柏斯市皇家医院留院,伤势严重。

警察工会主席阿姆斯特朗(Russell Armstrong)说,尽管警察受过使用电击枪的专门训练,但是电击枪的使用最终还得靠警察自己当时的判断。他说:“电击枪非常非常地安全。它不会杀死人。唯一可能因此而死亡的人是有病的人、患心脏病的人和使用毒品的人。这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实。我们对电击枪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阿姆斯特朗说,这次事件的后果非常不幸。但警官在困难的情况下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他说:“使用电击枪确实有一套标准操作程序 … 对于执行任务的警官,我们给于百分之百的支持,因为对他们来说,面对着的是生或死的情况。”

同时,三名和周一这起事故有关的人将面临起诉。一位居住沃波顿的18岁女子受两起“袭击警员”的起诉;还有两个分别是12岁和13岁的男孩受到“拥有有害物品”的起诉。

至于是否是打火机还是电击枪引起了米彻尔的烧伤尚不清楚。但据警方称,米彻尔很可能在他愈痊后会因该事件受到起诉。

西澳土着法律服务处(the Aboriginal Legal Service)在周二呼吁警方禁止使用电击枪。该处的执行长埃耿敦(Dennis Eggington)说,越来越多的证据都说明电击枪的危险性。他说:“我想,目前电击枪是否是危险的武器的论断还有待商议。但这种电击枪的危险性对一些非常脆弱的人群来说更是如此。”

埃耿敦说,该案所涉及的男子有吸汽油瘾。对有某些健康问题的土着人是不能使用电击枪的。他说:“当周围有易燃品时,使用电击枪发生了烧伤。这种情况是土着法律服务处非常关注的问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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