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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失业给付 最多拟延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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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长期失业人口居高不下,劳委会拟出延长失业给付实施办法,当失业率连续四个月不降低,且投保就业保险劳工的失业率连续四个月超过三.五%、相当于近二十万人领取失业给付时,将把失业给付期间全面延长三个月,修法后,劳工最长一次可连续请领到一年的失业给付金。不过对此草案规定,劳团抨击,门槛太高、政府缺乏诚意。

劳团抨击门槛太高

台湾约有五百三十五万劳工投保就业保险,除了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上的中高龄劳工可以领最高九个月的失业给付之外,一般人最多只能领取六个月。

劳委会仿照日、韩,拟出延长失业给付期间的门槛,于失业率连续四个月不降低、且就保劳工失业率连续四个月超过三.五%时,将失业给付全面延长为九个月;当失业率连续八个月不降低、且就保劳工失业率连续八个月超过三.五%时,则延长至十二个月。

根据统计,我国投保就业保险劳工的失业率最高纪录出现在今年6月,当月共有十三万四千多人领取失业给付,当月投保就业保险人口共五百三十五万人,换算下来,当月的就业保险失业率约为二.四%,与劳委会订定的门槛三.五%差距仍大。

若以现有的就业保险人口计算,则必须连续四个月领取失业给付的人数逼近二十万人,才可能达到全面延长三个月失业给付的门槛标准。

台湾劳工阵线协会秘书长孙友联指出,若就业保险失业率达到三.五%时,恐怕失业率将接近十%,届时才启动延长失业给付的机制,已缓不济急。

台大国发所教授辛炳隆表示,他不反对审慎订定全面启动延长失业的门槛标准,但若因为害怕、定一个不可能达到的标准,当然只会惹来批评声浪,建议仍应建立失业救助体系、筛选出需要帮助的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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