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一青年強奸前女友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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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因挾持強奸已中斷戀愛關系的女青年,1月10日張某被灌南縣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

揚子晚報報道,24歲的姑娘李某曾与張某戀愛,后因雙方產生矛盾,女方提出了分手。一年后,經人介紹李某又与白皂鄉一村民戀愛。去年10月13日上午,張某得知李某要到縣城領取結婚証,竟生醋意,糾集許某等3人在百祿鎮的路上等候。當李某乘坐的中巴車到達該處時,即被許某等人攔下,并強行將李女拖下車,將李女挾持到新浦張的一親戚范某家輪流看管。其間,張某強奸了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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