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邢老太斷指 政府扯碎了民眾的夢

姜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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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7日訊】這幾年,各地城管暴力執法的案件經常通過媒體,有所披露,其中有的把小商小販活活打死,有的造成他們不同程度的肉體傷害,但性質都是一樣的:不受制約的公權力,對升鬥小民的輕蔑和侵害,已經達到了司空見慣,麻木不仁的可怕程度,像今天新華網報導的這起案件,情節就特別惡劣,它不僅令人髮指,而且,潛伏著花錢私了的隱憂,折射出了中國社會的人生百態,它再次告訴我們:如果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國家和人民的命運堪憂!

據新華網南京11月14日報導,11月10日,發生在江蘇省高淳縣的城管人員扯斷賣菜老太手指的直接責任人孔某,目前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傷者已入院接受治療。根據最新消息,犯罪嫌疑人正在尋求通過積極賠償的方式,獲得受傷者的諒解。我想,這一新聞開頭的導語,透露出兩個資訊,一是經媒體披露發效,官方擔心民憤而拘捕了城管人員,不論什麽動機,應予肯定,二是肇事者正企圖通過經濟補償的辦法,擺平這件醜聞,應當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

據媒體介紹,11月10日上午7時許,63歲的高淳縣老太太邢春生,來到縣城怡城花園農貿市場外面,銷售自家種植的青菜,這本是利眾便民的一件好事,但尚未開張,一輛車身印有「城管」字樣的車就開過來,幾名城管隊員,搖下車窗,大聲喊話,讓她趕緊離開,不得占道經營。我想,這說明此處根據政府規定,可能不允許賣菜,但邢春生沒有理會,她見這些人喊了幾句離開後,以為沒事,就繼續經營,哪知幾分鐘後,這輛車又回來了,看到還有人在賣菜,便下車驅趕,其中兩名執法隊員上前搶奪邢老太的桿秤。報導至此,我們已經看出了問題,即當小民百姓,由生活所迫,沒有遵守城管規定時,政府人員如何執法?

新華社的報導說,據邢老太的女兒介紹,當時,邢老太左手無名指正套在懸掛秤砣的細繩裡,拉扯間一緊,手指頭就被死死套住,掙脫不開。突然間,對方猛地一拽,秤砣脫離桿秤而去,邢春生一陣劇痛,發現左手無名指的一截手指頭,已經被扯下來了,掛在秤砣連著的繩子上。隨後執法隊員上車離開。周圍住戶看到這個血腥場景,立刻撥打報警電話。斷了的手指後來被人送來了,可醫生說血管和神經損傷得太嚴重,接上去的希望非常渺茫。我認為,新華社的報導之所以強調是邢老太的女兒說,是表明它的傾向,似乎還有別的說辭,還留有信口雌黃的餘地,但不論城管人員多麼能言善辯,狡猾抵賴,一個人的手指能被活活地扯下來,完全斷裂,可想而知,這是多麼大的力度,城管人員對民眾帶著多麼大的仇恨啊,國家的執法者抱有這樣一種視民眾如敵人,如糞土的心理,怎能不造成驚人的悲劇?切不要以為這是偶然事件,類似的情況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它都有了地說明了,在中國一黨執政的體制下,凡是手裡掌控某種權利的人,大都難以自製畜牲般踐踏弱者的瘋狂!

我想,假定邢老太是占道經營,違反了城市的有關規定,但該當何罪呢?該受斷指之罰嗎?誰規定小商小販在非市場銷售,就可以被他人扯斷手指?顯然,這個簡單的道理,連小學生都懂,為什麼城管人員可以肆意枉為呢?難道他們的上級,沒有在執法前告知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嗎?這只能說明,國內的帶著大蓋帽的所謂執法人員,已經墮落成了黑社會和土匪!他們是長在政治制度上的毒瘤,從上到下都流著危害人民生命的膿血!

新華社的報導說,據高淳縣相關部門人士介紹,接到報警後,民警趕到了現場,將邢春生送往高淳人民醫院後,又立刻聯繫了城管部門,然後將涉事的城管隊員帶回調查。其中一名城管執法隊員已被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故意傷害。這名隊員姓孔,是造成邢春生手指扯斷的直接責任人。我想,姓孔者絕對不會在驅趕邢老太之前思考一個問題:作為六十多歲的老太太,為何還要那麼辛苦?她不賣菜吃什麼?她不在繁華熱鬧的居民區賣菜,如何能賺到錢,她不賺錢,如何養家糊口?假如邢老太是她的媽媽,他該作何感想?但中國的悲劇在於,身處社會權力地位金子塔上端的各級官員,從不會為下端和底層的人們著想,既便他們是從底層艱難爬上來的,也大都如此,因為每個爬上來的人,大都不相信命運的沉浮有可能使他回歸舊位。這是權力不受制約和監督造成的嚴重社會惡果。

因此,發了一次善心,講了一點真話的新華社欲言又止,接著報導說,據高淳縣市容局城管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姓孔的隊員是聘用人員,幾年前通過招聘進入了當時的高淳縣市容局行政執法大隊,之後就進入了城管大隊工作。目前,邢老太傷情還算平穩,城管大隊會盡力幫助治療。犯罪嫌疑人孔某,目前正在尋求積極賠償的方式,以期獲得對方的諒解。這段話藏有很深的玄機,第一,據城管說,表明記者底氣不足,連記者也不相信城管部門的辯詞,第二,姓孔的是臨時聘用人員,這等於聲明,其他正式聘用的人不會這樣做,顯然這是在丟卒保帥,他們以為撇清了城管和姓孔的聘用人員的關係,就能保住上面領導的位子和面子!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讓一個臨時聘用的人員,去驅趕商販,去做這個對民眾生計相關的城管工作呢?!

高淳縣的政府應當明白,人的生命是最為寶貴的,包括手指在內的器官失去了就永遠不能再回來,邢老太既便得到了巨額賠償,也不能再五指雙全,而市容市貌受到影響,可以重新整治,修復,姓孔的被辭退了,城管局可以再聘它人,而且,城管的聲譽搞臭了,也永遠不能再得到老百姓的認同和諒解!由此可見,城管此舉,不論對國家,還是對個人,都造成了無可挽回的損失。

新華社的報導說,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主任賈政和認為,從案情來看,孔某已經構成刑事犯罪,積極賠償不是其免罪的理由,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如其認罪態度好且積極賠償,法院可酌情減輕刑罰。我認為,他講的確有一定道理,但問題是,當地政府能真正地站在邢老太的民眾一邊嗎?會不會像1999年,薄熙來在大連那樣,袒護打死人的城管人員,先把肇事者拘捕,再掩人耳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想會的,上面的政府官員會想,反正中共永遠是執政黨,城管獨此一家,別無分店,不保護姓孔的,誰再給他們當打手,誰再敢為形象工程賣命?沒有以城建和稅收為標誌的政績,官員如何步步升遷?

總之,高淳縣的悲劇不是獨幕劇,是史劇,只要不變革中國一黨專制的政權,不徹底剷除滋生踐踏人權行為的土壤,類似故事還會換個背景和舞臺,變個情節,再次上演,但只有一個主角不會改變:處於社會底層,為生計痛苦掙扎的小民百姓,依然是悲慘的角色!是啊!扯斷了邢老太的手指,也就扯碎了民眾的夢!而夢醒時分,淚眼迷離,路又在何處?

2010年11月14日於多倫多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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