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維權人士劉正有案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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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11月25日下午三點,四川自貢知名維權人士劉正有二審案進行宣判,自貢市中級法院維持自流井區法院一審的判決。劉正有聽到判決後,在庭上大喊冤枉表示抗議。

劉正有的辯護律師鄭建偉表示,維持原判在意料之中,這個判決是錯誤的,他仍然認為劉正有無罪。現在只有等劉正有出來後,他自己決定如何做進一步申訴。

2010年8月20日,劉正有被自貢市自流井區法院以所謂「涉嫌社保詐騙罪」一審判刑二年。10月21日,二審在自貢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劉正有的辯護律師鄭建偉為其做了無罪辯護,其本人自辯時,由於情緒激動,高血壓一度發作。11月25日,終審判決裁定維持一審法庭的原判。

昨天開庭,劉正有的妹妹劉麗和部份村民到法院旁聽,法官只花了10分鐘時間宣讀判決書。對這個結果,家屬堅持劉正有無罪,並指當地法院枉法判決。劉正有自始自終認為自己無罪。

對於法院維持原判,自貢市維權人士羅世模表示,這是人妖顛倒,是非混淆。根本不存在詐騙問題,真正有罪的是幫人辦理社保養老金的馮桂琴。劉正有的事情,老百姓不斷呼籲,還聯名聲援,但家屬和村民都受到壓力,遭到公安威脅,「我們都不能說實話、說真話,說真話隨時都有被捕的可能,總會給你蓋個罪名。」

*事件回顧*

2009年11月,劉正有被8名公安從家中強行帶走,12月7日,當局以所謂「涉嫌詐騙罪」將他及未婚妻胡玉蘭正式逮捕。2010年1月,當局指控他們涉嫌偽造就業經歷,騙取退休金,由於證據不足,檢察院兩次退回公安補充材料。

劉正有因自己於1993年淪為失地農民後,多年來一直致力於幫助當地村民維權伸冤,觸動了當地政府官員的利益,被當地官員所嫉恨,成為他們的眼中釘。多年來,當地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勢收集他的證據慾加害於他。

劉正有在自貢還關注了當地大量訪民的案件,為訪民提供法律知識,在當地有「民間信訪局局長」之稱。2006年,劉正有獲得國際「住房權利衛士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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