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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融決策脫離財政領域 堪稱絕無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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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灣台北採訪報導)2008金融海嘯後,各國政府提供金融機構各項財政支援,使景氣明顯回溫,金融市場漸趨穩定,但多國政府的財政收支因此陷入危機,也顯示金融體系的振衰起弊,需依賴財政領域的配合及資金挹注。前財政部長、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今(1)日指出,在當前金融監管高度依賴財政領域配合的情況下,台灣金融決策脫離財政領域,分屬兩部會的制度,堪稱絕無僅有,值得高度關注。

顏慶章出席「金融海嘯後金融集團之監理」座談會發表上述談話。研討會由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會中同時邀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文宇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沈中華、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汪信君、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莊月清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曾宛如等人,分別從金融市場和法律層面探討後金融集團的監理問題。並邀請瑞士蘇黎世大學教授Rolf H.Weber進行專題演講。

顏慶章表示,台灣在2004年7月成立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是參考英國金融服務總署(FSA)體制,來推動金融監理一元化的想法,但台灣現今並未落實獨立性所須具備的相關機制。

他指出台灣與英國制度差異較大的主要分別在於職權、獨立性、人事任命、任期保障、預算來源、法案提案權及國會監督,其中又以人事任命、任期保障及法案提案權這三方面為最。

以英國來講,人事是由英國財政部任命,董事會成員享有任期保障,且金融法案是由財務大臣向國會提出,FSA並無法案提案權。反之台灣人事是由行政院長提出總統任命,雖有任期4年的規定但實質並無保障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用政府預算,並具有法案提案權之故,所以必須至國會備詢並接受監督,這也引發了其是否為獨立機關的爭議。

其中他也表示,在金融市場上政策的措施,和賦稅的制度或賦稅法令的解釋等對整個金融發展都具有重大影響力。台灣財政部現今僅轄屬財政賦稅等業務,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則負責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在現今需高度仰賴財政領域配合的當下,台灣卻呈現出金融決策脫離財政領域的景象,成為舉世絕無僅有的制度,實為值得高度關注的議題。

與會中Rolf H.Weber教授則強調金融監理機構進行跨國合作的重要性。他指出,一旦發生金融危機,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影響國際的穩定,更加突顯監理架構重要性,而不同業別進行金融監理時則應就不同業別做不同考量。他強調金融監理機構應要積極主動的跨國合作,相互分享資訊,更應建立合議制的監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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