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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稅改聯盟批 企業綁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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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三十條,原擬提供全球前五百大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享十五%營所稅優惠,昨台行政院宣布將刪除,卻引發台灣可享此優惠的鴻海、宏碁、廣達和華碩四大企業反彈;對此,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痛批,簡直是企業綁架政府,「請郭台銘、王振堂當總統算了」。

靠租稅優惠 取得國際競爭優勢?

王榮璋批評,這些高科技企業過去因促產條例各種租稅減免,每年平均只繳五%的稅,平均僱用勞工只佔全國七%,「他們憑什麼恐嚇人民、恐嚇政府?」難道他們深根台灣、取得國際競爭優勢,都是來自租稅減免,而不是其產品與服務嗎?其他面板、晶圓代工廠只因未排名五百大就無減免優惠,不是造成更大不公平。

他表示,這四大企業若繼續要求降稅,請他們先告訴社會大眾要投資多少資金、在台僱用多少人;產業創新與賦稅公平的概念是,每個企業該繳的稅都要繳,但如有設計、創新、研發、人才培育等,政府編預算補助給你,如此立院、人民都可監督,這才是正確的方式,而不是用租稅減免,讓企業靠此獲利,卻不被監督。

王榮璋痛批,這四大企業的選票不是最多,他們代表的不是人民的聲音,而是政治獻金的聲音,政府若因此再被綁架,「就請郭台銘、王振堂當總統算了,要怎麼減就怎麼減」。

28、29、31條優惠 都應該取消

站在關注國家財政的立場,稅改聯盟認為,所有租稅優惠條款,包括二十八、二十九和三十一條都應該消失。根據九十六年財政部統計處賦稅統計年報指出,研究發展(二八○.三八億 )、人才培訓(十一.四億 )、營運總部(一二三.五四億 )和國際物流配銷中心(一.○五億 )等四項租稅優惠共約四一六億;未來若不管任何產業別、公司大小,皆可適用產創條例,稅損將更加無法估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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